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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br>
发改能源规〔2025〕93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有关中央企业:<br>
为规范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积极有序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br>
国家发展改革委<br>
国家能源局<br>
2025年1月24日<br>
附件:《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