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09,948 · FONDS 70
Record · 国家外汇局 ACC. 900047569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

Issuer
国家外汇局
Date
2023-12-30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Full text · 原文 435 字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br> 2023年第1号<br>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促进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br> 一、《办法》实施期间,银行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未选择适用《办法》模式的,外汇展业执行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br> 二、选择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就本行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符合《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通知后方可适用《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  <br> 三、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辅导辖内有意愿适用《办法》模式的银行,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br> 附件:《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br> 国家外汇管理局<br>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