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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的通知<br>
矿安〔2023〕129号<br>
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br>
《煤矿单班入井(坑)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2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br>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