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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的通知<br>
交办海〔2023〕2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br>
为贯彻落实《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和《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br>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br>
2023年5月11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附件下载:<br>
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PDF<br>
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