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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ACC. 900050355
财关税〔2021〕44号

Notice on the First Batch of Tax-Free Import List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Teaching Supplies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Issuer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Date
2021-11-06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1
This notice publishes the first batch of tax-free import list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nd teaching supplies during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effective from January 1, 2021. It specifies the applicable categorie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schools, and publication import units.
Full text · 原文 1,131 字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br> 财关税〔2021〕44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br>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第一批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br>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br>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br> 附件:“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br> 财政部<br> 海关总署<br> 税务总局<br> 2021年10月29日<br> 附件下载:“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br>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br> 财关税〔2021〕44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br>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第一批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br>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br>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br> 附件:“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br> 财政部<br> 海关总署<br> 税务总局<br> 2021年10月29日<br> 附件下载:“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