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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ACC. 900050436
农办经〔2021〕12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Promoting National Typical Cases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s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的通知

Issue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Date
2021-10-15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30 selected national typical cases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s, covering areas such as supporting smallholder farmers, innovating service mechanisms, and integrating resources, to serve as models for local governments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socialized services.
Full text · 原文 1,731 字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的通知<br> 农办经〔2021〕12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br>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强引导推动,在服务主体培育、服务模式创新、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资源整合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批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典型模式和机制。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部在组织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了30个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br> 这些典型涵盖带动小农户发展、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创新服务机制、推进资源整合、强化项目推动、助推产业发展、金融保险助力等7个方面,典型主体既有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化服务组织,也有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还有金融保险机构;服务领域既突出了以粮食作物为主,又兼顾果菜茶、中药材和其它经济作物,体现出社会化服务领域正在不断拓展;服务环节既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又在贯通全产业链服务上有创新、有突破。这些典型特点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新意、成效明显,可复制、易推广,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对各地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具有显著的示范引导作用。<br> 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用好用活这一重要手段,以点带面、示范推广。要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并结合实际加以应用。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模式和机制,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试点示范和宣传推介活动,积极选树一批典型样板,进一步扩大典型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接受度,增强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引导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br> 附件: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名单<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br> 2021年9月29日<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的通知<br> 农办经〔2021〕12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br>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强引导推动,在服务主体培育、服务模式创新、服务领域拓展、服务资源整合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批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典型模式和机制。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我部在组织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确定了30个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br> 这些典型涵盖带动小农户发展、发挥村集体组织优势、创新服务机制、推进资源整合、强化项目推动、助推产业发展、金融保险助力等7个方面,典型主体既有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元化服务组织,也有地方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还有金融保险机构;服务领域既突出了以粮食作物为主,又兼顾果菜茶、中药材和其它经济作物,体现出社会化服务领域正在不断拓展;服务环节既聚焦农业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又在贯通全产业链服务上有创新、有突破。这些典型特点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新意、成效明显,可复制、易推广,具有很好的代表性,对各地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等具有显著的示范引导作用。<br> 典型引路、示范引领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用好用活这一重要手段,以点带面、示范推广。要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典型经验,并结合实际加以应用。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模式和机制,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试点示范和宣传推介活动,积极选树一批典型样板,进一步扩大典型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接受度,增强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引导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br> 附件: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名单<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br> 2021年9月29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