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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ACC. 900050552
办发字〔2021〕66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Issuer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Date
2021-09-12
Instrument
action plan
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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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 原文 314 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br> 办发字〔2021〕66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br>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推动中央层面设定的林草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国全覆盖,我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br> 特此通知。<br> 附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br>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br>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