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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字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名单的通知<br>
办艺发〔2021〕5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br>
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艺发〔2015〕13号)要求,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评审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共有12个项目被列为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文化和旅游厅(局)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br>
特此通知。<br>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br>
2021年3月31日<br>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名单的通知<br>
办艺发〔2021〕55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br>
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艺发〔2015〕13号)要求,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评审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共有12个项目被列为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文化和旅游厅(局)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工作。<br>
特此通知。<br>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br>
2021年3月31日<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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