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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商务部办公厅 ACC. 900051349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Commerce on Conducting a Survey of Urban Commercial System Construction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Issuer
商务部办公厅
Date
2021-03-15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requires provincial-level commerce authorities to conduct a nationwide survey o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commercial systems, including city business districts and commercial systems within city clusters and metropolitan areas, and to submit reports and data by March 2021.
Full text · 原文 2,601 字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举措,促进城市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对全国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调查对象<br> (一)城市商圈。<br> 以地级以上城市为重点,调查以综合消费为主的商圈分布和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核心商圈、区域商圈、社区商圈等。<br> 1.核心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中心区或特定区域,面向全市,辐射周边地区、全国乃至国际消费人群,满足高端购物、文化旅游、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金融商务等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商圈。<br> 2.区域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区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区域、辐射全市范围的消费人群,满足购物、餐饮、文化、休闲、康养、体育、娱乐等综合性消费需求的商圈。<br> 3.社区商圈。主要指位于社区内部或周边,面向所在社区消费人群,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便民服务消费需求的商圈。<br> (二)城市群、都市圈商业体系。<br> 以国家或地方规划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为重点,调查城市群、都市圈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情况。<br> 1.城市群商业体系。依托城市群形成的商业体系。城市群主要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两个及以上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作为核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形成的空间相对紧凑、经济联系紧密、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城市集群区域。<br> 2.都市圈商业体系。依托都市圈形成的商业体系。都市圈主要指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核心城市的辐射距离为半径,所形成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经济联系比较紧密的区域。<br> 二、调查内容<br> (一)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总体情况。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梳理本地城市商业体系发展情况,包括主要城市商圈建设情况和城市群、都市圈分布与发展情况(跨行政区域的城市群、都市圈由相关地区分别调查),总结近年来为推动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所做的工作、取得的经验,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调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br> (二)重点商圈发展情况。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城市核心商圈和区域商圈进行重点调查,填写《城市商圈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汇总形成核心商圈和区域商圈的分布与经营情况,填写《城市商圈分布与经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br> 三、调查要求<br>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城市商业体系的发展现状、特点及趋势,确保数据和情况真实准确。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城市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议。请于2021年3月底前将调查报告及有关表格(含电子版)统一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br> 联系人:李哲 赵涛<br> 电 话:010-85093787 85093768<br> 邮 箱:lizhe@mofcom.gov.cn<br> 附件:<br> 1.XX省(区、市)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调查报告(提纲)<br> 2.城市商圈发展情况调查表<br> 3.城市商圈分布与经营情况汇总表<br> 商务部办公厅<br> 2021年3月8日<br>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br>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准确掌握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举措,促进城市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现对全国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调查对象<br> (一)城市商圈。<br> 以地级以上城市为重点,调查以综合消费为主的商圈分布和发展情况,主要包括核心商圈、区域商圈、社区商圈等。<br> 1.核心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中心区或特定区域,面向全市,辐射周边地区、全国乃至国际消费人群,满足高端购物、文化旅游、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金融商务等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商圈。<br> 2.区域商圈。主要指位于城市区域中心,主要面向所在区域、辐射全市范围的消费人群,满足购物、餐饮、文化、休闲、康养、体育、娱乐等综合性消费需求的商圈。<br> 3.社区商圈。主要指位于社区内部或周边,面向所在社区消费人群,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便民服务消费需求的商圈。<br> (二)城市群、都市圈商业体系。<br> 以国家或地方规划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为重点,调查城市群、都市圈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情况。<br> 1.城市群商业体系。依托城市群形成的商业体系。城市群主要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以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或两个及以上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作为核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形成的空间相对紧凑、经济联系紧密、一体化水平较高的城市集群区域。<br> 2.都市圈商业体系。依托都市圈形成的商业体系。都市圈主要指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核心城市的辐射距离为半径,所形成的功能互补、分工合作、经济联系比较紧密的区域。<br> 二、调查内容<br> (一)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总体情况。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梳理本地城市商业体系发展情况,包括主要城市商圈建设情况和城市群、都市圈分布与发展情况(跨行政区域的城市群、都市圈由相关地区分别调查),总结近年来为推动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所做的工作、取得的经验,分析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调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br> (二)重点商圈发展情况。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城市核心商圈和区域商圈进行重点调查,填写《城市商圈发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汇总形成核心商圈和区域商圈的分布与经营情况,填写《城市商圈分布与经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br> 三、调查要求<br>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城市商业体系的发展现状、特点及趋势,确保数据和情况真实准确。积极总结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城市商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建议。请于2021年3月底前将调查报告及有关表格(含电子版)统一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br> 联系人:李哲 赵涛<br> 电 话:010-85093787 85093768<br> 邮 箱:lizhe@mofcom.gov.cn<br> 附件:<br> 1.XX省(区、市)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调查报告(提纲)<br> 2.城市商圈发展情况调查表<br> 3.城市商圈分布与经营情况汇总表<br> 商务部办公厅<br> 2021年3月8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