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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交通运输部 ACC. 900052136
交运发〔2020〕81号

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Transport on Naming 12 Cities Including Shijiazhuang as National Public Transport City Demonstration Cities

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报

Issuer
交通运输部
Date
2020-09-06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document officially names 12 cities as National Public Transport City Demonstration Cities, recognizing their achievement of the goals set under the National Public Transport City Construction Demonstration Project, and urges continued implementation of the public transport priority development strategy.
Full text · 原文 1,445 字
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报<br> 交运发〔2020〕8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br>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的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各创建城市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公共交通发展面貌明显改善,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br> 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安排,我部受理了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等14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验收申请。经技术组评估、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专项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综合评议,认为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达到了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我部决定命名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哈尔滨市、合肥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br> 希望上述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再接再厉,主动对标对表国际先进,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努力推动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推进实现城市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学习以上城市的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br> 交通运输部<br> 2020年9月2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命名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报<br> 交运发〔2020〕8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br>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635号)的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各创建城市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公共交通发展面貌明显改善,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br> 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安排,我部受理了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等14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验收申请。经技术组评估、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专项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综合评议,认为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达到了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我部决定命名石家庄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哈尔滨市、合肥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株洲市、柳州市、西安市、乌鲁木齐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br> 希望上述城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再接再厉,主动对标对表国际先进,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努力推动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推进实现城市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真学习以上城市的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br> 交通运输部<br> 2020年9月2日<br> (此件公开发布)<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