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625 字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6号)<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部长 李小鹏<br>
2020年7月6日<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br>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修正)。<br>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附件下载:<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6号)<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6号)<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0年7月2日经第2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部长 李小鹏<br>
2020年7月6日<br>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br>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2号修正)。<br>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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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6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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