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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ACC. 900052433
工信厅通信函〔2020〕162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Special Rectification of Broadband Monopoly in Commercial Building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Issue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Date
2020-07-12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requires provincial communications administrations and telecom operators to intensify efforts to eliminate broadband monopoly practices in commercial buildings and industrial parks, ensuring fair access and lower broadband prices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t outlines key tasks, implementation phases, and enforcement measures to consolidate previous rectification achievements.
Full text · 原文 3,319 字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br> 工信厅通信函〔2020〕162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宽带接入网试点企业:<b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整治商务楼宇宽带垄断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18〕395号)印发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但部分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宽带被物业、代理商“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中小企业享受宽带资费下降红利仍然面临“肠梗阻”。为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坚决保障宽带用户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br> 一、总体要求<br>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疫情防控新常态前提下,以打通中小企业享受提速降费政策红利瓶颈为目标,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依法严查严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持续规范宽带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br> 二、重点任务<br> (一)企业或其代理商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限制平等接入,是否存在通过其他方式约束限制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平接入和使用的情形,是否规范自身及代理商经营行为。<br> (二)企业是否合理制定宽带接入资费方案,是否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br> (三)企业是否存在各类接入资源违规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情形,是否严格审核资源租用方资质和用途,是否已完成商务楼宇宽带接入业务自查自纠。<br> 三、组织实施<br>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0年7月9日—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报属地通信管理局,明确整治工作安排。<br>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9月30日)。各企业围绕重点任务全面梳理,逐项盘点形成检视问题清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各通信管理局检查企业问题梳理情况,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完成。<br> (三)总结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底)。各通信管理局检查企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各企业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报属地通信管理局。各通信管理局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对本集团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br> 四、保障措施<br>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点任务,全面梳理问题,明确解决措施,逐一整改落实。<br>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通信管理局要持续加强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配合贯彻《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合力解决商务楼宇宽带垄断突出问题。<br>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及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于受到依法行政处理、处罚的企业,要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或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曝光。<br>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通信管理局、各企业要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开展用户面对面座谈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并协调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br> 请各通信管理局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和本集团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b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br> 2020年7月9日<b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br> 工信厅通信函〔2020〕162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各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宽带接入网试点企业:<b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整治商务楼宇宽带垄断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18〕395号)印发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国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企业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但部分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宽带被物业、代理商“卡脖子”问题仍然存在,中小企业享受宽带资费下降红利仍然面临“肠梗阻”。为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坚决保障宽带用户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br> 一、总体要求<br>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在疫情防控新常态前提下,以打通中小企业享受提速降费政策红利瓶颈为目标,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依法严查严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持续规范宽带市场秩序、进一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br> 二、重点任务<br> (一)企业或其代理商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达成排他性协议或约定限制平等接入,是否存在通过其他方式约束限制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平接入和使用的情形,是否规范自身及代理商经营行为。<br> (二)企业是否合理制定宽带接入资费方案,是否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br> (三)企业是否存在各类接入资源违规使用的情形,是否存在为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的情形,是否严格审核资源租用方资质和用途,是否已完成商务楼宇宽带接入业务自查自纠。<br> 三、组织实施<br>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0年7月9日—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报属地通信管理局,明确整治工作安排。<br>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9月30日)。各企业围绕重点任务全面梳理,逐项盘点形成检视问题清单,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各通信管理局检查企业问题梳理情况,督促企业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完成。<br> (三)总结检查阶段(10月1日-12月底)。各通信管理局检查企业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各企业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书面报属地通信管理局。各通信管理局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对本集团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br> 四、保障措施<br>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重点任务,全面梳理问题,明确解决措施,逐一整改落实。<br>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通信管理局要持续加强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配合贯彻《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合力解决商务楼宇宽带垄断突出问题。<br>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及媒体曝光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对于受到依法行政处理、处罚的企业,要纳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或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曝光。<br>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通信管理局、各企业要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开展用户面对面座谈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了解并协调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br> 请各通信管理局和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和本集团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br>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br> 2020年7月9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