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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教育部办公厅 ACC. 900054929
教思政厅函〔2019〕1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Announcing the Second Batch of Pilot Uni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ree-Whole Education'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Issuer
教育部办公厅
Date
2019-10-21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second batch of pilot units for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Three-Whole Education' (Sanquan Yuren), including 3 pilot regions, 15 universities, and 42 colleges/departments, with a two-year pilot period from March 2019 to March 2021. It outlines requirements for implementation, assessment, and fund management.
Full text · 原文 1,595 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br>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br> 教思政厅函〔2019〕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br>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37号)工作安排和遴选方案,经报送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第二批3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1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42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br> 一、扎实开展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围绕教思政厅函〔2018〕15号文件所列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领导体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实施体系,加大保障力度,改进评价管理规范,整合各方育人资源,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br> 二、加强考核评估。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第一年试点单位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两年试点周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期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评估督导。<br>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统一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划拨方式见附件2)。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工作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br> 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每季度报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br> 附件:1.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br>    2.经费划拨方式说明<br> 教育部办公厅<br> 2019年1月22日<br>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br>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br> 教思政厅函〔2019〕1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br>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37号)工作安排和遴选方案,经报送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审议、结果公示,遴选产生第二批3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区、15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42个“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br> 一、扎实开展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围绕教思政厅函〔2018〕15号文件所列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推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强化领导体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实施体系,加大保障力度,改进评价管理规范,整合各方育人资源,构建一体化育人体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br> 二、加强考核评估。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第一年试点单位应按申请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两年试点周期结束后,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试点期间,教育部组织专家组不定期对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评估督导。<br>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统一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划拨方式见附件2)。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工作经费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无关的开支。<br> 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每季度报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br> 附件:1.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名单<br>    2.经费划拨方式说明<br> 教育部办公厅<br> 2019年1月22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