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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br>
2018年第39号<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0批)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8批)予以公告。<br>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10批)<br>
工业和信息化部<br>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