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text · 原文
397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br>
第46号<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br>
部长 苗圩<br>
2018年2月7日<br>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doc<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br>
第46号<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经2017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br>
部长 苗圩<br>
2018年2月7日<br>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doc<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