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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科技部办公厅 ACC. 900056460
国科办农〔2018〕17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n Launching the Application for the Eighth Batch of National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s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Issuer
科技部办公厅
Date
2018-12-31
Instrument
application guid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initiates the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the eighth batch of National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s, specifying eligibility criteria, application procedures, and deadlines for provinci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uthorities.
Full text · 原文 2,199 字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br> 国科办农〔2018〕17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br>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科技部党组一号文件等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科发农〔2018〕30号)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18〕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申报条件<br> 请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进行申报。此次申报还应符合以下条件:<br> (一)为避免重复建设,已建有园区的地级市(地区、州等)原则上不再新建;<br> (二)参加2017年第五批园区验收且有园区未通过验收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br> (三)近三年每年参加监测评价的园区数未达该地区已通过验收园区数70%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br> (四)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园区,园区覆盖地级市(地区、州等)数量未达一半的(见附件1)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br>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br> 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4)一式20份(其中3份为原件)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视频答辩,按照总分对申报园区进行排名,择优认定,并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br> 三、联系方式<br> 1.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br>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br> 联系人:李冬梅 李宇飞 杨经学<br> 电话:010-68529737 010-68511850<br> 电子邮箱:crtdc_dfc@126.com<br> 2.科技部农村科技司<br> 联系人:周彦衡 李树辉<br> 电话:010-58881411 010-58881440<br> 电子邮箱:zhouyh@most.cn<br> 附件:1. 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的省份名单<br> 2.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参考格式)<br> 3.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参考格式)<br> 4.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br> 科技部办公厅<br> 2018年3月23日<br>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br> 国科办农〔2018〕17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br>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科技部党组一号文件等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科发农〔2018〕30号)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国科发农〔2018〕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申报条件<br> 请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进行申报。此次申报还应符合以下条件:<br> (一)为避免重复建设,已建有园区的地级市(地区、州等)原则上不再新建;<br> (二)参加2017年第五批园区验收且有园区未通过验收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br> (三)近三年每年参加监测评价的园区数未达该地区已通过验收园区数70%的省份,此次不得推荐申报;<br> (四)符合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申报1个园区,园区覆盖地级市(地区、州等)数量未达一半的(见附件1)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br>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br> 各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见附件2、3、4)一式20份(其中3份为原件)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视频答辩,按照总分对申报园区进行排名,择优认定,并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br> 三、联系方式<br> 1.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br>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br> 联系人:李冬梅 李宇飞 杨经学<br> 电话:010-68529737 010-68511850<br> 电子邮箱:crtdc_dfc@126.com<br> 2.科技部农村科技司<br> 联系人:周彦衡 李树辉<br> 电话:010-58881411 010-58881440<br> 电子邮箱:zhouyh@most.cn<br> 附件:1. 可推荐申报2个园区的省份名单<br> 2.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参考格式)<br> 3.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参考格式)<br> 4.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参考格式)<br> 科技部办公厅<br> 2018年3月23日<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