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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ACC. 900057329
农办机〔2018〕10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n Carrying Out the 2018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afety Production Month' Activity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Issue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Date
2018-12-31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requires provincial agricultural machinery authorities to organize a nationwide 'Safety Production Month' campaign in June 2018, focusing on enhancing农机手 (agricultural machinery operators) safety awareness, preventing major accidents, and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new regulations and fee exemptions.
Full text · 原文 6,315 字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br> 农办机〔2018〕10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br>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我部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于6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机手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总体思路<br>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农机手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实施新颁规章、强化政策措施、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农机安全文化进农村、进农户、进集市、进校园、进农机合作社、进农机经销网点、进农机维修网点,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br> 二、主要内容<br>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br> (一)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br>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将同步施行,各地要在前期学习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利用培训班等形式,深入细致解读,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各地开展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讲安全、监理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督导各地落实好国家免征农机监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实现农机监理免费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和安全性能提升。<br>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br> 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设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农业农村部拟在河北、湖南、重庆、甘肃4省(市)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将由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领导带队,邀请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督导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br>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br> 结合“三夏”农机作业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人员深入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等8个小麦种植重点省份开展“三夏”农机化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重点督导小麦跨区机收机播以及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保障、农机防汛抗旱、农机安全生产、“平安农机”创建、变型拖拉机治理等情况,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高效。<br>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br>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br> 三、相关要求<br> (一)加强组织领导<br>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成立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br> (二)务求活动实效<br>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以把握好时、度、效为原则,推动形成一个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格局,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br> (三)及时跟踪调度<br> 要注重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和7月3日前,分别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br> 联系人:刘俊<br> 联系电话:010-59193363<br> 传真电话:010-59193341<br>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br> 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br>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2018年6月)<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br> 2018年5月14日<br> 附件:农机安全监理活动统计表<br> 农办机〔2018〕1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ceb<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br> 农办机〔2018〕10号<br>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br>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要求,我部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于6月份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机手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总体思路<br>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农机手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压实安全责任、实施新颁规章、强化政策措施、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农机安全文化进农村、进农户、进集市、进校园、进农机合作社、进农机经销网点、进农机维修网点,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br> 二、主要内容<br>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br> (一)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br>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将同步施行,各地要在前期学习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利用培训班等形式,深入细致解读,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各地开展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讲安全、监理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督导各地落实好国家免征农机监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将驾驶证考试费纳入免征范围,实现农机监理免费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和安全性能提升。<br> (二)开展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br> 6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北京设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同步开展相关活动。农业农村部拟在河北、湖南、重庆、甘肃4省(市)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将由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和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领导带队,邀请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督导检查组,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督导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br>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br> 结合“三夏”农机作业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人员深入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等8个小麦种植重点省份开展“三夏”农机化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重点督导小麦跨区机收机播以及农机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保障、农机防汛抗旱、农机安全生产、“平安农机”创建、变型拖拉机治理等情况,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高效。<br>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br>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br> 三、相关要求<br> (一)加强组织领导<br> 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成立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br> (二)务求活动实效<br>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以把握好时、度、效为原则,推动形成一个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格局,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br> (三)及时跟踪调度<br> 要注重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好做法好经验。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和7月3日前,分别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br> 联系人:刘俊<br> 联系电话:010-59193363<br> 传真电话:010-59193341<br>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br> 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br>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2018年6月)<br>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br> 2018年5月14日<br> 附件:农机安全监理活动统计表<br> 农办机〔2018〕10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ceb<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