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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字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br>
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br>
证监会令〔第150号〕<br>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br>
2018年9月25日<br>
附件:《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br>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br>
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br>
证监会令〔第150号〕<br>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r>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br>
2018年9月25日<br>
附件:《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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