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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鉴于日本《自卫队法》的修订,日本经济产业省将出口货物有可能用于开发、制造或使用《出口贸易管理令》(1949年第378号政令,简称“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货物的省令进行修订,将“澳大利亚军队”改为“缔约国军队”。同时,日本经济产业省根据《出口贸易管理令》第四条第一项第三号ハ项和第四号ハ项规定的出口货物,有可能用于开发、制造或使用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货物时(不包括出口令第四条第一项第一号イ项中所列的核武器等,下同)进行以下修订: <br>
一、与货物出口有关的合同或出口商获得的文件、图纸或电磁记录(是指通过电子、磁性或其他无法直接感知的形式制作的记录,以下统称为“文件等”),或当出口商收到进口商或消费者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商等”)的通知,表明出口货物将用于开发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货物。 <br>
二、经济产业大臣在通知中规定的与货物出口有关的合同或出口商获得的文件等中,或者当出口商收到进口商等的通知,表明货物的消费者正在开发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的货物(从货物的用途、交易条件和方式可以清楚地看出,货物将用于开发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货物以外的除外)。 <br>
三、经济产业大臣在通知中规定的与货物出口有关的合同或出口商获得的文件等中,或者当出口商收到进口商等的通知,表明货物的消费者已开发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的货物(从货物的用途、交易条件和方式可以清楚地看出,货物将用于开发出口令附表一第一项中所列货物以外的除外)。 <br>
此次修订自2025年8月18日起实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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