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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自2026年6月1日起,附件中的部分税务执法文书式样有废止。<br>
为贯彻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质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现予以发布。<b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br>
附件: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wps<br>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