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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shandong ACC. 900071210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2016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nual Report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Issuer
Date
2017-04-08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annual report details the Department's implementation of the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gulations in 2016, covering proactive disclosures, policy interpretation, responses to public concerns, and statistics on information requests.
Full text · 原文 3,670 字
本报告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以及统计附表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sdjs.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经五小纬四路46号;邮政编码:250001;办公时间: 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531-87080750;传真:0531-87938315;电子信箱:sdjsxxgk@126.com。<br>   一、概述 <br>   2016年是全省住建事业“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推进之年。一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条例》、《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强化谋划部署、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br>   (一)强化谋划部署。<br>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住建改革发展大局中统筹考虑,同步推进。把“加强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估。通过全省住建工作会议、厅党政联席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等作出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br>   (二)突出重点领域。<br>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始终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把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厅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增加“数据开放”栏目,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展示,方便群众查询。<br>   (三)强化业务培训。举办了全省住建系统政务信息和信息公开培训班,各市住建主管部门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着重对政府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理论实践、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业务进行了培训。<br>   二、主动公开情况<br>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8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35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1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3条。 <br>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br>   一是梳理规范行政审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对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增加了市县初审环节,调整明确了各环节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责任人。二是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行政权力4项,调整完善山东政务服务网后台厅权力清单有关要素。三是梳理规范公共服务事项。根据《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共梳理公共服务事项15项。<br>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br>   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部公开了经批准的2016年预算、预算调整,2015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br>   二是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了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开了2016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等信息。<br>   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全面公开了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br>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br>   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全面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保障房建设进展情况。<br>   二是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发布了全省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主动公开月、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让社会公众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高住房公积金透明度。同时,全省开通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12329,方便了市民查询个人信息。<br>   三是做好城乡规划方面的信息公开。按照《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受理的项目选址申请进行了审核和批前公示,并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进行信息公开。<br>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筹运用各类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高群众接收信息便捷度,扩大信息覆盖面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br>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创新政府信息展现形式。对重要情况及时进行发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351条,其中会议报道13条,通知公告信息304条,市地动态信息647条,领导讲话44条,图片新闻65条,建设要闻275条,在省部级以上媒体发稿272篇,厅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19条,在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中居第6名。<br>   2.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在发布重大政策、宣传政府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定期对发布议题、舆情动态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组织召开了 2次新闻发布会、2次网上访谈。<br>   3.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非涉密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情况、结果等信息在网络进行公开,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br>   4.新媒体发布平台。注重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手段,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努力提高信息的到达率。<br>   三、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工作情况<br>   (一)落实同步解读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大住建工作政策制定之初,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在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2016年度,先后对《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年)》《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重大政策进行了专题解读。<br>   (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社会热点,及时妥善做好重大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的处置与回应工作。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舆情事件,在推进事件处理的同时,借助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公开事实真相,解答群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br>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br>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br>   本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5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城乡规划、从业资质等方面。<br>   (二)申请处理情况<br>   本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按时办结75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同意公开答复3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0件。因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br>   (三)收费和减免情况<br>   本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br>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br>   本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而提起举报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21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15件,纠错4件,其他情况处理 2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17件。其中,审判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7件。<br>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br>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把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措施,列为年度考核指标强化推进,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泄密事件。<br>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br>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br> 2017年3月6日<br>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