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31,314 · FONDS 121
Record · shandong ACC. 900071242

Heze City 2016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nual Report

菏泽市

Issuer
Date
2017-04-07
Instrument
other
Cited by
0
This annual report summarizes Heze City's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 in 2016, including statistics on proactive disclosure, application handling, fee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litigation, and improvements. It details institutional mechanisms, platform construction, and policy interpretation efforts.
Full text · 原文 7,559 字
本报告由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根据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菏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ze.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邮政编码:274000,电话:5310634,电子邮箱:hzszfwz@163.com)。<br>   一、概述<br>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狠抓措施落实,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力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重点推进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br>   (一)完善制度机制建设<br>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基础上,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组织部确定的市级考核事项,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31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菏办发〔2016〕92号),从制度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标准开展。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严把审核关,保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涉密”。建立依申请公开协查和会商机制,对申请内容复杂、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调查的,协查部门做好相关信息的研究答复工作,申请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需要征求意见的,要与相关部门进行会商。<br>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br>   政府信息公开形成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纸、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格局。政府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市级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大多数市政府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所有县区政府都建立了自己的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级政府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除政府网站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发布政府信息。<br>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br>   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回应关切”专栏,县区政府网站和多数部门网站也开设了相应栏目,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市长热线开设“走进直播间”栏目,每周两次,每次邀请一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带领相关科室,通过广播进行直播,现场解答百姓提出的问题,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府政策和文件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br>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br>   2016年,全市各级各单位通过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或各自的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报纸、公告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不仅全面公开了机构设置、财政信息、规划计划、政策文件、会议活动等常规性政府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2016年,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73045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29条,成为市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共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br>   (一)进一步规范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市政府网站、市编办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菏泽市网上政务大厅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菏政字〔2016〕38号),对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审定后进行公布。及时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2016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承接落实情况的通知》(菏政字〔2016〕60号),对我市应对应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公布。同时,各县区对本县区县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公示,并做好清单的管理工作。<br> (政务服务网清单公示)<br> (市级责任清单)<br> (市级权力清单)<br> (县级权力清单)<br>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为加强事中事后的市场监管,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菏政发〔2016〕25号)。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br> (食药抽检信息公开)<br> (工商处罚信息)<br>   市工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研究制定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市共抽查企业176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17户,个体工商户10758户,投资担保类企业70户。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及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市场主体网上可查;依法公开工商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市场信用信息,培育信用环境。<br> (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市场主体情况)<br>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行政许可事项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规范了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服务事项的办理进度,进行政务咨询和投诉评价,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进行公开并动态调整。市政府分别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菏政字〔2016〕3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菏政字〔2016〕71号),保留菏泽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48项。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网站对户口迁移政策和居住证申领政策进行了公开,并进行相应得解读。<br> (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及收费清单)<br>   (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主动、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依托互联网,为公众提供全市范围内“一站式”建设领域项目信息情况,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市发改委网站上开辟了“项目审批”专栏,将项目审批公示、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内容集中进行公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全市PPP项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并逐步推动PPP项目信息内容全面规范公开。<br> (市发改委网站项目审批栏目)<br> (市财政局网站PPP项目公开)<br>   (五)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46号),组建了新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明确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工作。通过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平台,公开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和有关变更信息等。<br>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br>   (六)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市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开减税降费信息,并链接省国税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栏,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了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市物价局网站设置了“价格和收费公示”专栏,对3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8类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14个部门的涉企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公示,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切实提高了价格和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监督,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查询。对《菏泽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重新公布了菏泽市区主要涉企服务项目价格。具体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了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br> (市政府网站减税降费信息)<br> (市物价局网站价格与收费公示栏目)<br>   (七)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市国资委网站公开了国家、省相关法律、政策性文件以及我市制定的多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类业务工作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市国资委网站、市管企业网站及时公开了市管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运营情况、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br> (市国资委网站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br>    (八)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了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市扶贫办网站对目前中央、省、市出台制定的相关扶贫政策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确保提高扶贫政策知晓率;对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向社会公开了我市各县区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及时更新上传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项目安排建设等情况;并把我市制定的“1+51”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及时向公众公布,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各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政务公开顺畅。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净减少贫困人口44.7万人。 <br> (菏泽扶贫网)<br>   (九)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6〕47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的通知》(菏政发〔2016〕44号)等社会救助政策,对城乡低保的申请、认定、核对、审批和动态管理做出全面规范和完善。规范了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不断扩大救助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在《菏泽日报》等市级报纸上多次发表稿件详细介绍我市社会救助相关内容;按照救助类别分类形成办事指南,将各项救助政策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和地点、联系电话等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救助业务;在市民政局网站开辟专栏,将各项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及受助人数、拨付金额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市大剧院广场等地标建筑周围设立展台宣传板,发放明白纸,同时积极参与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和“做客市长热线”等活动,集中解读救助政策,现场回答群众咨询,收到了良好社会反响。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对全市城乡低保人员进行全员复核、公开公示,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全部设立统一公开栏,全面、长期公开低保政策、低保家庭名单和监督投诉电话,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br>   (十)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在菏泽电视台、菏泽日报社等媒体开设了10多个创业宣传专栏,有些县区还在电台、电视台、人社局网站等开设“全民创业”、“返乡创业明星”等专栏,编印了《创业者风采录》、《全民创业工作简报》,印制了《创业服务联系卡》等。通过在市政府网站、网络媒体、刊物报社开设就业创业访谈栏目、刊发解读文章等形式解读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提高了就业创业、返乡创业的政策知晓度。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务员考录、公务员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的信息,促进公开、公平、公正招录安置。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人社局网站开设“菏泽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专栏,开通了就业政策、就业程序、毕业生档案查询、毕业生求职信息查询、最新招聘信息等栏目,为我市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指导的网上服务平台。开通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的 “菏泽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多渠道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br>   (十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住建局网站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了公开。每月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监督检查结果、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内容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牡丹晚报、齐鲁晚报等公开了康馨雅苑小区、滨河新城与和谐家园等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房申请家庭公示、抽签分配情况公示等信息,公开了退出住房保障情况。市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和市长热线“走进直播间”栏目发布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信息。<br> (市住建局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br>   (十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力度。实时发布了全市各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每月月初公布上个月各县区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监测月通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加强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的公开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每月开展菏泽城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情况、评价标准、方法以及评价结果。三是加强了环境执法过程公开力度。按照执法检查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执法要求,公开了环境执法权力清单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切实扩大了群众的监督权。四是加强了全市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菏泽市市控企业名单,按照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进一步推进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管;并将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全文公开。<br>   (十三)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报告和全市义务教育学区划分信息,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新闻报刊媒体、学校公示栏、菏泽教育微博、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公示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重大考试的相关信息,包括报名方式、录取程序、申诉渠道、考试加分考生资格的公示,及时准确回应公众热点咨询、重大考试违规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通报。各医疗机构通过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市食药监局网站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及时发布了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br> (食药监局网站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br>   (十四)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公开。为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菏政发〔2016〕40号),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进行了规范。市政府网站设置了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br>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br> (十五)财政预决算公开。市县两级政府门户设置了财政预决算专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县门户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公开本单位预算。除涉密单位外,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还涵盖了党委口的市级预算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实现了全面覆盖。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到“项”级,在公开数据的同时附上相关说明材料,以及“三公”经费的变动情况说明。<br>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br>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并健全了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机制,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2016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97件,办结答复597件。其中当面申请369件,传真申请6件,网络申请116件,信函申请50件。在597件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287件,同意公开257件,同意部分公开11件,不同意公开14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1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6件,其他情形8件。<br>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br>   2016年度我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br>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br>   2016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件125件,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52件。<br>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br>   (一)存在问题: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信息公开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县区、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需要,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主动公开水平尚待提升,虽然绝大多数县区和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但栏目建设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然不够。<br>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经常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多提供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三是加强督导考核,通过督查考核,有效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工作能力。<br>   七、附表<br>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