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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bjd_tongzhou ACC. 900092036

Interpretation of Control Standards for Operating Subsidies in the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Industry in Tongzhou District

关于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的政策解读

Issuer
Date
2026-08-07
Instrument
subsidy
Cited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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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document interprets Tongzhou District's operating subsidy control standards for domestic waste treatment PPP projects. It defines subsidy scope, recipients, payment principles, control standards, funding channels, and implementation period, while clarifying that existing project subsidy prices remain unchanged.
Full text · 原文 1,570 字
政策文件: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 <br> 关于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的政策解读<br> 一、政策背景<br> 为确保通州区城市运行稳定有序,目前通州区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着多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负责通州区生活垃圾的日常处理、应急保障工作。但是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投资回报,需要通州区政府给予项目一定的运营补贴。<br>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17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的政策要求,特许经营项目在运营阶段的政府补贴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建立行业统一的财政补贴机制,补贴要按照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政策及具体标准执行,补贴标准应有一定的普适性。<br> 因此,为了确保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能够按照规定进行补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州区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普适性的行业补贴控制标准。<br>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对象<br> 本行业补贴控制标准的补贴范围为北京市通州区政府作为补贴主体的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包括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便和其他垃圾处理项目,但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固废、废弃油脂和污泥垃圾处理项目。<br> 补贴对象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主体,即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主体,不包括以其他模式实施的或以私人名义开办的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主体。<br> 运营补贴的支付以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质量和产出(服务)效果达到合同或政策要求为前提,即通州区政府以按效付费的原则向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支付运营补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营主体应保证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合格、服务效果达标(比如按时完成垃圾处理量、环保指标符合规定等),并加强成本控制,提高服务效率。<br> 三、补贴控制标准<br> 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营补贴费价格不能高于本补贴标准。<br> 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营补贴费价格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存量和新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后续补贴费价格的调整应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并按照财政成本绩效分析结果协商后确定。<br> 不同种类、不同处理标准下的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金额详见“政策文件: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br> 四、资金渠道<br> 对于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运营补贴资金,由通州区财政局统筹安排。<br> 五、政策时限<br> 本运营补贴控制标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运营补贴控制标准》(通城市管理委发〔2025〕8号)同时废止;有效期自2026年8月15日至2031年8月15日。<br> 六、其他事项<br> (一)本控制标准出台后,通州区现有存量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运营补贴费价格不变,后续运营补贴费价格的调整以各自的《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为准。<br> (二)本控制标准出台后,新建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定价方式不变,补贴费价格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后续运营补贴费价格的调整以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约定为准。<br> (三)本控制标准出台后,财政对于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运营补贴补贴支付方式不变,不会因本控制标准的出台新增财政支出或支付额外费用。<br> (四)本控制标准将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以及通州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营成本变化情况,适时调整。<br> (五)本控制标准有效期届满前,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应当对本控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并按照《通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程序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