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plainer medium 2021-09-27 15:44:08

Policy Interpretation of 'Several Measures for Promot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n Longhua District, Shenzhen'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szlhq
This document provides an official interpretation of Longhua District's policy measures aimed at promoting high-quality manufacturing development, focusing on supporting specialized and innovative SMEs, strengthening industrial design, ensuring industrial space, and reducing business costs.
Document Text 1,757 characters
一、编制目标 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厚植制造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制定本措施。 二、编制依据 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21号)、《深圳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1〕1 号)等为依据。 三、编制思路 一是聚焦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若干措施》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双区”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决策部署,结合龙华区实际落实到位。二是适应制造业发展新形势。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及发展环境与2017年原政策制定时已发生显著变化,制造业发展面临更大挑战,《若干措施》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方面发力,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三是强化企业核心要素保障。通过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针对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不足,租金成本高、上涨快等共性问题和要素需求,《若干措施》针对性地提出支持措施和解决思路。四是做好与原政策、新规划的衔接。《若干措施》对原政策进行了“增删调补”,更具针对性、精准性。同时与区工业“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为规划落地实施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扶持对象 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主要措施 一是壮大制造业集群规模。鼓励企业“小升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鼓励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和技术中心。 三是强化产业空间保障。支持数字经济产业载体建设,引导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旧工业区整治提升,建立优质企业腾挪安置机制,降低优质企业用房成本。 (三)其他事项 《若干措施》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在每年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预算内对各类项目实施资助,企业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予重复扶持。《若干措施》自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原《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同时废止。《若干措施》实施前已申报但尚未审核拨付的项目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五、政策创新点 (一)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为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做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提升核心竞争力,第六、第七条提出: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以及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首次获得市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按市级奖励资金给予1:1配套奖励。 (二)强化工业设计创新载体建设 为发挥好工业设计对我区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第八条提出,鼓励企业创建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资金支持,最低200万元。 (三)支持数字经济产业载体建设 为拓展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平台,第十条提出,结合我区重点发展的十大数字经济产业,开展区级数字经济园区、数字经济楼宇认定的,并给予资金支持。 (四)降低企业用房成本 为引导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在区内增资扩产,第十一、第十四条分别提出,对新入驻数字经济园区(楼宇)的数字经济主导产业企业,或在区内新租赁厂房实现扩产增效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120万元。 (五)建立优质企业腾挪安置机制 为助力企业稳定发展,第十三条提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项目,需落实“先安置、后搬迁”原则。项目方应编制优质企业区内安置方案;未妥善安置的,不予实施主体确认。园区未拆迁的,需允许优质企业继续使用,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搬迁。对因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原因确需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区内其他园区的,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120万元。
Topics
manufacturing policy industrial development subsidies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Site szlhq
Date 2021-09-27 15:44:08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CMS Category 其他文件及解读
Keywords 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 政策解读
References (5)
prov 粤发〔2019〕21号 formal
dist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 named
muni 深圳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 named
prov 广东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named
unkn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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