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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for the Project of Compiling the 2021 'Shenzhen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Report'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报告》项目采购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document is a procurement announcement by the Shenzhen Civil Affairs Bureau seeking a qualified contractor to compile and produce the 2021 'Shenzhen Social Work Development Report', with a project budget of 100,000 RMB.
Document Text 2,047 characters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编制2021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报告》项目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万元。 二、项目内容 深圳社会工作发展十多年来,初步构建了现代社会工作体系,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社区治理、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与展示深圳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深圳市民政局开展编制2021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报告》项目的采购工作,现以公开采购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此项目。 (一)项目具体内容 1.内容要求:编制2021年度《深圳市社会工作发展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序言、深圳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报告、深圳社会工作行业示范引领服务报告、深圳分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报告、深圳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报告、深圳“社工+义工”双工联动发展报告六大篇章,全方位展现2021年度深圳社会工作的发展成果,其中,“深圳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报告”一章要重点阐述深圳市推动《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落地实施情况等。 2.规格要求:约220页,正16开,共1000册。 (二)项目验收及质量要求 1.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2.中标单位对我局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下午18:00。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7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0755-25831765。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九)评分项所需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投标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Topics
social work procurement government reports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民政局
Site mzj
Date 2021-11-03 19:06:06
Category administrative
Policy Area 社会工作
CMS Category 招标采购
References (1)
unkn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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