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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ACC. 9342808

Notice of Shenzh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mmission on Soliciting Candidate Projects for the Shenzhen 2021 Green Technology Promotion Catalog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深圳市2021年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备选项目的通知

Issuer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Date
2021-11-04 17:56:25
Instrument
notice
Cited by
0
This notice calls for submissions of green technologies in areas such as energy conservation, clean energy, and ecological restoration, to be included in the Shenzhen 2021 Green Technology Promotion Catalog. Eligible entities in Shenzhen or Shenshan Special Cooperation Zone must submit applications by November 22, 2021.
Full text · 原文 1,006 字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精神,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技术征集工作,并编制《深圳市2021年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绿色技术征集范围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绿色基础设施、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等技术领域,内容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所申报技术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 3.所申报技术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4.技术产品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实用性强,具有推广意愿和应用前景,可带来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已有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填写《深圳市2021年绿色技术、产品征集申报书》(附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水平相应证明材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节能环保性能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知识产权及专利情况相应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用户使用报告1-3份(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申报技术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可以佐证所申报技术产品性能水平、应用效果、推广前景、市场竞争力、投资回收期、使用寿命等相关情况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5个; 2. 各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3.请各单位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电子文档发送至:sjc@sticmail.sz.gov.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郭先生,电话:88103434、88128850 附件:深圳市2021年绿色技术、产品征集申报书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