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ouncement medium 2022-06-30 16:53:27

Notice of the Shenzhen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Traffic Police Bureau on Continuing to Implement Preferential Traffic Policies for New Energy Pure Electric Logistics Vehicles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深公交(通)〔2022〕124号 ga
This notice announces the continuation and adjustment of traffic restrictions for registered new energy pure electric logistics vehicles in Shenzhen, specifying permitted and prohibited roads and times based on vehicle size and type.
Document Text 3,731 characters
为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通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限制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行驶的时间、路线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1.区域。 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检查站)。 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一号路。 (二)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 罗湖区: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 福田区: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国花路、裕亨路。 龙华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三)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行驶: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及福强路(不含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北至布心路、泥岗路、北环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北环大道)。 2.路段。 罗湖区:爱国路(布心路至沿河北路段) 福田区:梅林路、梅华路、梅丽路、凯丰路、中康路、梅观路(北环大道至南坪快速路段)。 南山区:后海大道、南海大道(北环大道至港湾大道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三、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1)东起新洲路(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含香梅路),南起深南大道(含深南大道),北至北环大道(含北环大道)。 (2)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北至龙平公路(含龙平公路)。 (3)东起黄阁路(含黄阁路)与爱南路(含龙翔大道至龙岗大道段),西至盐龙大道辅道(不含盐龙大道辅道),南起龙岗大道(不含龙岗大道)与G15高速(不含G15高速),北至清林路(含清林路)。 2.路段。 跨区域: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南海立交段)、笋岗路、北环大道(龙珠立交至上步立交段)、侨香路(香莲立交至深云路段)、滨海大道、滨河大道、S30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林场隧道至罗沙路段)。 罗湖区:罗沙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红桂路(人民公园路至新园路段)、临平一路、春风高架桥、沙湾路(东湖水厂至沙湾特检站段)、玉平大道北往南方向通往清水河和红岭路方向的右转匝道。 福田区:泥岗路(黄木岗立交至红岭立交段)、皇岗路、梅观路、莲花路、上步路、福民路、彩田路、福强路、裕亨路、福龙路(香环立交至南坪立交段)、梅林路(梅山街至彩田路段)、梅华路(梅丽路至越华路段)、凯丰路、中康路、福田区彩田路(彩田皇岗立交至彩梅立交段)北往南方向。 南山区:龙珠大道(北环大道至沙河西路段)、南海大道(港湾大道至北环大道段)、后海大道、东滨路、海月路、爱榕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公园路、太子路、兴华路、招商路、蛇口新街、蛇口老街、海昌街、赤湾商业街、南新路、桂花路、松湖路、荔湾路、铲湾路、棉山路、前海路、沙河西路(北环大道以南段)、丽水路(学苑大道至丽山路段)、龙珠八路、南坪快速塘朗山立交桥底(塘朗山隧道北出口往北130米至260米)段。 盐田区:梧桐山盘山公路、盐梅路(盐三路至环梅路)、盐三路、洪安二街(东海四街至北山道段)、东海道(洪安路至永安路段)、艺海路(含惠深沿海高速公路大梅沙匝道-艺海路口)、环梅路、海边街、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路)。 宝安区:宝安大道、东方大道(田园路至松岗大道段)、楼岗大道(107国道至松岗大道段)、松明大道(107国道至松瑞路段)、政丰北路(白石厦大道至福洲大道段)、G4(广深高速)和G15(机荷高速)鹤州出口往航站楼方向匝道、机场南路G4(广深高速)鹤州入口往福田方向和广州方向匝道、机场南路主道全路段、宝石西路、宝石南路(青年路以北段)、宝石东路(羊台山工业路以西段)、机荷高速溪之谷收费站及进出口匝道、领航高架桥、空港八道。 龙岗区:龙平东路(龙城大道以东段)、雅乐园路(平南路至龙岗大道段)、龙园路(福宁路至南联路段)、平南路(龙岗大道至龙平东路段)、龙兴街(龙平东路至龙岗大道段)、圩肚街、向东路、龙岗路(鹏达路至龙岗大道段)、建新路、翠竹路(建新路至龙岗大道段)、冲之大道(张衡路至稼先路段)、教育北路(盐龙大道至环坪路段)、环坪路(教育北路以西路段)、雅园路(五和大道至坂雪岗大道段)、永香西路、力嘉路、松柏路、富康路(沙荷路以北段)、保康路、松茂路、六约路、礼耕路、勤富路、科技园路(香叶路以西段)、景芬路(香叶路以西段)、香叶路、星火路、龙岭南路、竹坡路、坂银通道、金排路(禾富东路至信鸽路)。 龙华区:玉龙路(南坪快速路至新区大道段)、建设路、龙华人民路(龙观路至福龙路段)、民丰路、民安路、腾龙路(民宝路至和平路段)。 坪山区:人民路(光祖北路至宝梓中路段)、体育一路、碧三路、新合路(体育二路至比亚迪路段)、光祖北路(坪山大道至吉祥路段)、吉祥路(光祖北路至吉康路段)、创景路(金牛东路至金田路段)、文远路、文祥路、联旺二街。 大鹏新区:南澳富民路。 3.广场。 火车站东、西广场。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驶入以下区域、路段(不含本通告内规定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驶入的区域、路段和广场): 1.区域。 东起沿河路(不含沿河路),西至沙河东路(不含沙河东路),南起春风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福强路、福荣路,北至布心路(不含布心路)、泥岗路(不含泥岗路红岭立交以东段)、北环大道(不含龙珠立交至沙河东立交段)。 2.路段。 罗湖区:金湖路(银湖路至武警医院段)、延芳路(罗沙边防通道桥至东湖公园南门段)。 盐田区:盐梅路(环梅路以东段)。 宝安区:翻身路、前进一路、创业一路、沙井中心路(新和大道至南环路段)、新沙路。 龙华区:三联路、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龙岗区:齐心路、太围路、园山教育路、围湖东路、新园路、千欣街、中兆路、新木路(平吉大道至李朗路段)。 坪山区:坪山大道(东纵路至锦绣北路段)、行政一路、行政九路、金田路。 光明区:光翠路、长春路、振明路、金安路、集美路、静宁路、金辉路、望胜路、红花路。 前海自贸区:前湾三路(西往东方向临海大道至听海大道段)、前海大道。 (三)每天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立交以北段)。 南山区:沙河西路(北环大道至松白公路段)、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白石路、沿山路、科苑路(北环大道至东滨路段)、创业路。 龙岗区:五和大道(张衡路至贝尔路)、六和路、四联路(红棉三路至龙岗大道段)、教育中路(振兴路至龙岗大道)、安兴路、安业路、安昌路、安居路、油甘园路、园山沿河路、陈屋路、万凤路、八斗路、荷新路、荷坳路、坳园路、坳牌路。 龙华区:和平路、民治大道(布龙路至工业路段)。 坪山区:锦绣路(翠景路至宝梓南路段)、白石路、乌石路、吉康路(坪山大道至兰景路)、兰竹西路(龙坪路至荷康路)、坪环路(东纵路至比亚迪路)、杜岗路(创景路至求水岭路)、求水岭路。 光明区:民生大道、光明大街、光明大道(光明大道东行方向松白路路口以西段除外)。 (四)每天7时至9时30分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龙岗区:张衡路。 (五)每天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宝安区:德政路(东往西方向石岩外环路至捷家宝路段)。 (六)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 坪山区:人民东路(禾田路至坪山大道段)。 盐田区: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路)、洪安路(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四、未完成电子备案登记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和混合动力货车,仍须遵守普通货车限行规定,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法完成电子备案登记。 五、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六、本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年6月30日
Topics
electric vehicles logistics urban traffic management
Metadata
文号 深公交(通)〔2022〕124号
Publisher 深圳市公安局
Site ga
Date 2022-06-30 16:53:27
Category regulation
Policy Area 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
CMS Category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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