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4-01-17 16:25:57

Notice of the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the Road Domain Environment of Jiangmen's Ordinary Trunk Highways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2014〕6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issues a two-year (2014-2015)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a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 campaign along Jiangmen's ordinary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trunk highways, aiming to eliminate issues like dirt, disorder, and poor conditions to create a smooth, safe, comfortable, and aesthetically pleasing traffic environment.
Document Text 3,942 characters
江府办函〔201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 江门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普通干线公路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普通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和交通综合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重点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粤府〔2013〕30号)和《广东省“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确定的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养护)示范工程。路域范围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以下称路内)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下称路外,指从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或者坡脚护坡道;无边沟的,防撞栏或者防撞墙外侧5米)外缘起算的以下间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划定并公告,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标桩、界桩。 (二)整治目标。 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用2年左右时间,通过综合整治,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具体要求: 1.路内: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2.路外:无违法违章建筑物与地面构筑物,穿越村镇路段应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主要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公路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一)查处和清理路域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交通运输和公路管理部门牵头,公安、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管、园林、工商等部门协助配合)。 1.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开展路域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穿越公路行人过街设施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重新设计并整改。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包括在路内以跨路门架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对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进行覆盖和清理,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拆除。 2.交叉路口整治: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设置要规范,平交道口要保证视距良好,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干线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并配套施划路面让行标线,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其他县道的交叉路口要设置指路标志;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 米;要在乡道道口处设置减速带。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等要负责做好开设道口的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做到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 3.绿化景观整治:对公路绿化带和分隔带,要因地制宜,突出绿化特色,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坚持“栽、管、护”相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设置。穿越城区路段的绿化带和分隔带,要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化效果,并与周边整体景观相协调。在交叉路口20米范围内的绿化隔离带,不得种植高大乔木类植物,灌木类的植物要保持离地高度在30厘米以内。对国省道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封堵。 4.过镇、过村路段综合整治:公路过镇、过村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美化。要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村镇段的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过镇、过村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村镇外自然排水体系,由地方政府实施村镇段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 5.沿线货物集散地整治:对公路两侧的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普通干线公路行驶。 (二)做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对破坏、阻挠、妨碍路域整治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制止在公路上违法停车、堵塞交通等行为,整治无证无牌车辆,切实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协助配合) (三)查处和清理路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建筑规划管理和审批。(城管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部门协助配合) (四)查处和清理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广告牌等,全面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及时清理路外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定时清运。(城管部门牵头,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路、工商等部门协助配合) (五)查处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米范围河道内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围内采砂。(水务部门牵头,工商、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协助配合) (六)查处和清理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矿、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协助配合) (七)清理路外各类杂乱种植物,做好可绿化路段的生态绿化和美化,使公路绿化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结合地方公路景观带建设一并实施。(林业、园林部门牵头,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协助配合) (八)控制穿越城区管养公路扬尘污染。积极推行城区管养公路机械化清扫,增加道路洒水次数,切实降低公路扬尘负荷。(责任单位:公路部门牵头,城管等部门协助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担任召集单位,市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林业、城乡规划、城管、园林、公路、工商等部门参加,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细化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对综合整治工作给予必要保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3 个阶段实施。2014 年1 月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市(区)要通过全面摸查制订路域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标准和工作任务分解表等,并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2014 年2 月至2015年9 月为整治实施阶段,其中国道、重要省道干线要求在2014 年9 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并进行阶段总结,其他省道要求在2015 年9 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2015年10 月至12 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开展自检自评,自检合格后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市有关部门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省交通运输厅总验收。对取得突出成绩市(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 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吸取我省多年来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和“文明样板路”等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意识和护路爱路、文明出行公益意识,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路域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监管方式、工作机制和成效,形成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在路面质量、通行能力、安全保障、出行服务及环保低碳等方面创造成功管理经验,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与各地交通建设改扩建项目立项和养护资金拨付等直接挂钩激励机制,督促各地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Topics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public works
Metadata
文号 江府办函〔2014〕6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4-01-17 16:25:57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交通、路域环境整治
CMS Category 工业、交通
References (6)
prov 粤府〔2013〕3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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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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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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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n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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