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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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3 17:20:25
Notice of the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2014 Work Plan for Expanding and Improving the Jiangmen Branch of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Online Service Hall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的通知
This document issues the 2014 work plan for expanding and improving the Jiangmen branch of the Guangdong Provincial Online Service Hall, setting specific targets for online processing rates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s and social service items, and outlining key implementation tasks for municipal and district-level depart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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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6 characters
江府办函〔2014〕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 2014年拓展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总体目标:到2014年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以上,6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瓶颈,切实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质量,推行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所辖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 (一)市直部门目标。 9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深度达一级以上,75%达二级以上,40%达到三级,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以上,总体网上办结率达55%以上,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网页,推行企业专属网页。 (二)各市、区目标。 各市、区80%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事深度达一级以上,60%达二级以上,30%达到三级,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0%以上,总体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市级工作任务。 1. 完善各级分厅,加强与省主厅的互联互通。 配合省主厅平台前置系统在江门分厅的部署实施,按规范要求实现统一的业务咨询、结果查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实现各级分厅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省主厅同步。(6月底前完成) 按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级分厅,加强与省主厅互联互通。(10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2. 加强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及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按照事项通用目录规范进驻事项。 待市级和各市、区新一批改革事项目录出台后,出台《江门市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进一步完善应进驻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推进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试点实施工作。(6月底前完成) 待市级和各市、区新一批改革事项目录出台后,出台《市直部门应规整下级事项目录》,确定事项服务优化目标、明确事项规整内容,完成对市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调整、跨层级事项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对接,支撑下级部门网上办事服务优化。(6月底前完成) 出台《江门市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规范指引》,明确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9月底前完成) 以“少走、快办”为目标,明确事项办理环节权责和时限,全面梳理和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进网上全程办理。(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编办、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3.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效能测评体系,促进网上办事质量提升。 以网上服务能力、网上办理效率、服务满意程度为核心指标,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6月底前完成) 对现场办理次数、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作出公开承诺,并在网上办事大厅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予以标示,切实减少现场办事次数、压缩办理时限。(9月底前完成)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大力推行“信任在先、审核在后”,“精简材料、简化流程”,“初次现场、后续网办”等网上办事模式,缩短审批办理时限,不断提高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减少网上申办到现场次数。(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4. 加快推进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瓶颈。 参照《广东省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广东省电子证照建设规范》和《广东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规定》,研究制定我市电子证照相关规范,为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供保障。(6月底前完成) 开展全市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指导各市、区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市直部门实施证照电子化,开展电子证照服务和业务应用,推动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12月底前完成) 根据电子证照通用目录推进市直部门证照电子化,以身份标识、资质、许可等为重点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对列入电子证照通用目录的证照,采取增量同步签发、存量逐步电子化等措施,实行网上查验证照、纸质打印存档,优先采用电子证照,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5.进一步完善市民个人网页,加快推行企业专属网页,提升办事人网上服务体验。 制定我市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相关标准规范,按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江门市市民个人网页建设指南》,争取在市民个人网页的水费缴交、医院预约挂号等方面取得突破;出台《江门市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指南》,启动企业专属网页建设。(6月底前完成) 优化各部门有关业务系统,与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对接,推动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实现与江门分厅的办事人账户互认,为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用等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 指导各市、区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6. 加快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 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依申请公开系统搭建或升级,系统涵盖市府办公室及市直部门,实现与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互联互通;完成各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建设。(5月底前完成) 完成各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依申请公开系统搭建或升级,系统涵盖各市(区)政府办公室、各市(区)直部门及乡镇政府,实现与省、市、县三级信息公开目录互联互通。(11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7. 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镇街。 督促、指导各市、区严格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建设规范》的要求,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镇街,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确保按省的要求完成,将政府服务送到基层。(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市(区)政府配合。 8. 加快开展江门分厅业务支撑子系统建设,全面支撑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和服务管理。 按照省的最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建设规范》。(6月底前完成) 在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业务流程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联合审批功能。(6月底前完成) 加快开展服务事项注册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信息无障碍应用、移动版应用等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支撑子系统建设。(12月底前完成) 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实际业务的需要以及资金的落实情况,分期分批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与部门审批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垂直业务系统对接情况,大力推进垂直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工作,努力实现垂直业务系统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江门分厅同步,网上办事服务与江门分厅无缝衔接。(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9.加强运行管理和安全防范,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安全稳定运行。 出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上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6月底前完成) 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抓紧制定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全力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平稳安全运行。(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10.加强宣传推广工作,以应用促发展。 加大各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6月底前完成) 采用多种措施,包括出台网上办事优惠政策、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网上办事设施等,吸引和指导更多的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推广民生热点服务,注重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系统和工作机制,推动网上办事大厅真正成为我市政务服务的主渠道、公众办事的主窗口。(12月底前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侨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档案局、市残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安局、江门航道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局等配合。 11.完善电子文件中心建设。 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电子文件中心栏目电子文件管理的相关制度,健全电子文件归档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和落实《江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线实时移交方案》,做好现行公开文件的接收和收集工作。(6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档案局牵头,市府办公室(含市金融局、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外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审计局、市外侨局、市国资委、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法制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园林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城镇联社、市社保局、市公路局等配合。 (二)各市、区工作任务。 各市、区应参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区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本市、区分厅的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L.加强各市、区分厅与江门分厅、省主厅的互联互通。 按建设规范要求,配合省主厅平台前置系统在江门分厅的部署实施,实现统一的业务咨询、结果查询、星级评价、服务投诉等功能,实现各市、区分厅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江门分厅、省主厅同步。(6月底前完成) 进一步优化完善各市、区分厅,加强与江门分厅、省主厅互联互通。(10月底前完成) 2.按照事项通用目录实施本级进驻事项。 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应进驻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落实本级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要求。(6月底前完成) 3.推进事项服务优化,提高已进驻事项网上办理质量。 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有效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在民生热点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等有关事项的网上办事取得突破,达到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网上申办到现场次数的目标要求,切实提升网上办事质量。(12月底前完成) 4.推进本级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 按建设规范要求建设本级电子证照库,按照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开展本级部门证照电子化,以身份标识、资质、许可等为重点推进证照电子化应用,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12月底前完成) 5.开展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 按照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指南要求,建设市民个人网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推动本地区办事人账户实名认证,实现与江门分厅、省主厅账户互认。(12月底前完成) 6.加快政务公开专栏建设。 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各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建设。(5月底前完成) 完成各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依申请公开系统搭建或升级,系统涵盖各市(区)政府办公室、各市(区)直部门及镇街政府,实现与省、市、县三级信息公开目录互联互通。(11月底前完成) 7.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镇街。 按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村居办事点建设规范》的要求,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所有村居开通网上办事点,将政府服务送到基层。(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主要承办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的专门团队,确保本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按进度推进实施。 (二)落实倒逼机制,加强督查督办。 各市(区)、各部门要把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纳入倒逼工作机制,促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高效、快速推进。要严格按照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三)落实资金保障,分期稳步推进。 各级政府要保障本级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资金,按照集约化原则进行建设,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本级政府部门推进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和对接。 (四)强化检查考核,以评估促建设。 各级监察部门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运行效能监察,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合规性检查、年度考核等机制,重点围绕提高网上深化率、网上办结率、服务满意率以及减少办事人到现场办理次数,考核网上办事综合效能。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市监察局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监察局每季度对建设工作情况及市监察局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报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监察局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实施问责等措施,督促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附:名词解释 1.网上深化率:指网上办事深度分别达到一、二、三级的比率。 2.网上办理率:指可以在网上办事、达到一级办事深度的事项占全部事项的比率。 3.网上办结率:指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4.服务满意率:由申办人星级评定和投诉等情况确定。 5.事项通用目录:由省目录管理机构编制、经省政府同意公布的省、市、县三级事项通用目录。 6.应规整下级事项:由本级部门指导和规范业务、由下级部门具体办理的事项,此类事项列入下级部门应进驻事项目录。
Topics
e-government
administrative reform
digital services
Metadata
| 文号 | 江府办函〔2014〕46号 |
| Publisher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jiangmen |
| Date | 2014-03-13 17:20:25 |
| Category | administrative |
| Policy Area | 电子政务 |
| CMS Category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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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4〕6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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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拓展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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