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high 2017-05-23 19:57:34

Notice of the Jiang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Issu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Green Ecological Water Network in Jiangmen City (2016-2020)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府办函〔2017〕107号 jiangmen
This document issues a five-year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constructing a green ecological water network in Jiangmen City, focusing on wetland protection, water quality improve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a wetland park system.
Document Text 4,283 characters
江府办函〔2017〕10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和园林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江门市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粤办函〔2015〕556号)精神,推动我市水环境整治与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粤办函〔2015〕556号)精神,以水污染治理为基础,以水质改善为根本,以水系治理和水网贯通为纽带,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同步推进水网绿化美化与治污治水、环境整治相结合,大力建设水清岸绿、纵横贯通、宜居宜业的绿色生态水网,努力构建我市人水和谐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划定湿地生态红线,实施刚性红线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落实湿地用途管制和占补平衡。建立水域生态保护和管理体系,保持和维护湿地的自然状态,严控对天然河流、湿地的侵蚀。加强红树林保护,在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的滩涂宜林地进行恢复并增加红树林种植,对现存的红树林滩涂实施封滩育林,增聘管护人员,加大管护力度。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恢复湿地功能。加强江河湖库管理,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强化生态修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水网湿地保护率达85%。(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市、区政府) (二)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湿地公园是绿色生态水网的重要节点。以湿地公园建设为引导,结合治污治水和生态环境整治,恢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打造林水相依、人水和谐的侨乡水网生态体系。 1.科学规划我市湿地公园体系。坚持规划先行,全面调查掌握我市湿地资源状况,编制《江门市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多类型、多层级、多功能的湿地公园体系。按照绿色生态水网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每个市、区要高标准建设示范性湿地公园,有条件的镇、村应该积极建设小型湿地、小型湿地公园,打造一批岭南水乡特色湿地公园精品。(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市、区政府) 2.统筹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依托江门市丰富的湿地资源,强化湿地资源保护,加快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大力建设特色鲜明、覆盖城乡的湿地公园网络,努力建成生态健康、绿水相依、通江达海、人水和谐的绿色生态水网。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区域河流、水网的资源禀赋,结合流域综合治理和区域生态建设需要,在河流、河涌、湖泊、库塘、河口等合适区域建设湿地公园,优先在生态区位敏感、污染严重的河涌水网地区建设湿地公园,大力推广建设与村级排污设施相结合的小型湿地,并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小型湿地公园。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多类型、多层级、多功能的湿地公园体系。通过利用沿江临海滩涂资源建设湿地公园,在抓好湿地资源保护的同时,科学规划,逐步将有条件的农田水网、红树林、蒲葵林、葵基鱼塘等湿地建设成为高品质的各具特色的湿地公园,使之成为市民休闲、观光、旅游的好去处。至2020年,全市建成15个湿地公园,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2个,县区级11个。(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三)系统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 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以下简称《水十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2016〕13号)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6〕23号)等文件精神,以水质改善为目标,以流域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 1.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十条》的各项要求,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水环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与各区(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督促考核,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落实“河长”责任,明确治理任务,零容忍、动真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河段长实施严格考核,对水质不达标且排名靠后的段长实施预警提示、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等措施,并在河流人口密集区设立永久性的公示牌,把河长名字、职务、联系和监督电话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对市民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统一平台发布断面水质监测数据、重点企业监管和污染源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流域水质断面水质状况、污染源信息、流域污染整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加强公众参与,接受全社会监督。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根据环保守法状况对企业作出“绿牌”、“黄牌”或“红牌”评级。(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各市、区政府) 2.深入实施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按照“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江门市区建成区内6条河流全流域治理,有效控制外源污染,削减河流内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实施尾水排放标准,构建完善的城市水系统和区域健康的水循环体系,实现河道清、河岸美丽,从根本上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 2017年底,江门市区建成区河道基本消除重度黑臭现象; 2018年底前消除天沙河(含桐井河、天乡河、丹灶河、雅瑶河、泥海河)黑臭现象; 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杜阮河(含杜阮北河)、麻园河、龙溪河(含马鬃沙河)、会城河、紫水河黑臭现象; 2020年底前消除杜阮河(杜阮北河)、麻园河、龙溪河(含马鬃沙河)、会城河、紫水河黑臭现象,江门市区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责任单位: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3.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15〕242号)要求,结合我市的乡村实际情况,以新一轮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基础,积极推进乡村小型湿地建设。根据各个项目实际,因地制宜选择投资成本低、维护管理方便、治污效果好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及建造模式,主要有人工湿地、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生态塘等技术工艺。至2020年,全市建成一批与村级排污设施相配套的乡村小型湿地。(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 (四)优化产业结构。 围绕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制定《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明确限制、禁止发展的产业方向,淘汰国家、省明令禁止发展产业(产品)。同时,深入贯彻实施《江门市“十三五”时期绿色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倡导与推行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加大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模式,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实施绿色清洁生产,推动300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 (五)加快水网地区绿化美化。 积极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进城围城、生态景观林带、乡村绿化美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湿地生态建设,水路并进、相互支撑,努力实现水网地区生态化、景观化。重点开展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生态景观林带、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乡村绿化美化和河岸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西江、潭江、银洲湖两岸以及新建内堤等重要地段防浪护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推广种植乡土景观树种,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景观。(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专责小组。 成立江门市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专责小组,统筹我市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工作。专责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和园林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城乡规划局等市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牵头开展具体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 加强区域和部门间的协同工作,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监测、联合执法等制度。积极构建湿地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健全生态监测、信息沟通、联合执法、重大事件协调处理机制,推动绿色生态水网联防联控联治。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林业和园林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要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规划布局,细化完善行动方案,保证各地建设目标任务按计划逐项落实。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要为绿色生态建设用地报批开通绿色通道,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将湿地公园建设用地与农田、水利、旅游、生态用地相衔接,尽量保持湿地的原生态,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建设。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要整合环保、水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并申请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湿地公园建设运行成本平衡机制,多方面扩充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民众、民间组织投资赞助,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合资、合作和股份经营等运作模式建设湿地公园,探索建立湿地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Topic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ater resources wetland conservation
Metadata
文号 江府办函〔2017〕107号
Publisher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jiangmen
Date 2017-05-23 19:57:34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绿色生态水网建设
CMS Category 农业、林业、水利
References (15)
cent 国发〔2015〕1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formal
prov 粤办函〔2015〕55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
formal
prov 粤府〔2015〕1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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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江府〔2016〕13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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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江府办〔2016〕23号 formal
unkn 粤建城〔2015〕242号 formal
cent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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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构建湿地生态保护体系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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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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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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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江门市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 named
unkn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named
unkn 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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