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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山科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山科大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的部署安排,统筹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坚持生态优先,依托小珠山、镰湾河、南辛安河等生态基底,构建蓝绿生态网络骨架。联动山东科技大学科研创新资源,聚焦智能家电、智能装备主导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民生保障需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服务品质。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