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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青岛西海岸新区灵珠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灵珠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人地关系和构建十大现代服务业的部署安排,统筹用地功能配置、建设强度管控、生态底线维护及产业空间安排,是单元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
三、《规划》的实施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小珠山等自然生态本底。依托小珠山旅游资源,推动文旅服务产业提级发展。疏港高速以北区域适当留白,预留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强化公共服务配套支撑,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城区。
四、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更新维护。做好《规划》的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规划》批复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经规划评估确需调整的,须结合建设实际和项目周边的规划条件,依法按程序办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