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发改地区〔2021〕1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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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沿海地区 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186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128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地区司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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