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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韶府发函〔202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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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充分展示历史建筑风貌,更好传承历史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武江区朱谢两姓祠堂等125处建(构)筑认定为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各项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韶关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清单.doc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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