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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爆破施工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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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6〕1号 因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爆破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7月7日共6个月,每天上午11时30分至12时30分,观澜人民路-梅观高速节点工程需进行爆破施工。届时将在上述时段内封闭梅观高速公路(K10+790-K11+800)进行爆破施工,禁止车辆及行人进入爆破施工区域。 请车辆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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