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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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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 年
度部门决算表
三、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 年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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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新区有关纪检监察、
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新区纪检监察、审
计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制定
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计划,负责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
教育。
(3)负责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决
定、命令中的情况;处理新区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及其它党内
法规的案件,受理新区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处理新区公职人
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
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
检举、控告。
(4)负责新区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
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
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新区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和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及制度制定。
(6)负责新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7)开展新区预算执行、决算、其他财政收支,资产、
负债和损益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家建设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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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情况审计。
(8)负责经济责任、行业、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指导
各办事处及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新区责任体系建设、执行力建设、责任追究工
作。
(10)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
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原单位名称
为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设行政单位1 个,事业单位2
个,分别为深圳市大鹏新区执行力建设和廉政教育中心和深
圳市大鹏新区审计中心。
纳入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系统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机构设置
1
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
行政单位
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
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
纪检监察三室、审计室、信
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
督管理室、巡察办
2
深圳市大鹏新区执行力建设
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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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廉政教育中心
3
深圳市大鹏新区审计中心
财政核拨补助事业单位
备注:深圳市大鹏新区执行力建设和廉政教育中心和深圳市大鹏新区
审计中心未独立核算,决算并入深圳市大鹏新区纪检监察局本级。
二、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 年
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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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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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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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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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 年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1.72 万元,2018 年收入
2,287.96 万元,2018 年支出2,302.88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
收支差额0 万元,结余分配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38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合计2,287.9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85.70 万元,占99.9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其他收
入2.25 万元,占0.10%。
与2017 年相比,2018 年收入增加114.62 万元,增加
5.27%;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
经费相应增加;2. 项目经费增加,主要为新增巡察工作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支出合计2,302.8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56
万元,占53.35%;项目支出1,074.32 万元,占40.9%。
与2017 年决算数相比,2018 年支出增加16.56 万元,增
加0.72%;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新增巡察工作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285.70 万元,与2017 年
相比增加了112.67 万元,增加5.18%,主要原因是:1.人员
经费增加,因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2.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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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增加,主要为新增巡察工作经费。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79.97 万元,与2017 年
相比增加了104.72 万元,增加4.81%;与2018 年预算数
1,946.22 万元相比增加了333.75 万元,增加17.15%。主要原
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因政策因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
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9.9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的99.58%。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系统内
单位2018 年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2018 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数一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9.9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
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4.35 万元,占72.56%;节能环保
支出17.89 万元,占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98 万元,
占4.08%;城乡社区支出179.75 万元,占7.88%;住房保障
支出305.29 万元,占13.39%;其他支出29.70 万元,占1.3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
务(项)20.73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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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事务支出(项)33.04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经济责任、行
业、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以及部门日常运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
政运行(项)828.23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经费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
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2.3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
日常运作经费支出,包括编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公务用
车运行维护经费、综合业务经费、案件信访、廉洁城区宣传
及建设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
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9.99 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等
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17.89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协审项目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179.75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
目协审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15 万元,主要
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08 万
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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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75 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
积金(项)70.51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按规定的比例缴
存住房公积金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
贴(项)234.78 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补贴等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29.70 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考察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51 万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3.80%。其中:工资福
利支出1,103.8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及社保、
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59 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计划生育奖励金经费及年度考核
奖励金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9.95 万元,主要用于单
位日常运行开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
况说明
2018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台,“三公”经费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2018 年决算44.33 万元,比2017 年决算增加
了27.06 万元,增加156.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 年因
工作需要,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9.70 万元。2018
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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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18.89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29.70 万元,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按零基预
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申请使用。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9.70 万元,因公出国(境)
团组数1 组,人数4 人,比去年增加29.70 万元,主要原因
是因工作需要出国参加考察学习活动。比2018 年初预算增
加29.70 万元,主要原因是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按
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申请使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4.19 万元,比
2017 年决算数减少3.08 万元,减少17.83%,减少的主要原
因: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管理办法,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比
2018 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0.81 万元,减少43.24%,减少的主
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节约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
支,实际开支比年初预算数少。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0 元,2018 年单
位按照全市公车改革的统一安排停止公务车的采购和更新
计划;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9 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调
查、明察暗访、巡察督导、开展调研活动、业务培训、机要
文件交换等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
支。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0.44 万元,公务接待批次3 次,
接待人员29 人次,比2017 年决算数增加0.44 万元,增加的
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工作需要接待相关业务单位,开展业务
交流活动。比2018 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56 万元,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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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
元,本年收入0 万元,本年支出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九)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及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一、2019 年绩效目标编报情况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新区统
一部署选择1 个项目支出编报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25
万元,并按要求在2019 年部门预算公开时一并对外公开。
二、2018 年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
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2018
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1.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共深圳市大鹏
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结合单位主要职能、2018 年新区党
工委管委会安排的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2018
年,单位积极推进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划转等改革工作,2018
年7 月挂牌成立了“深圳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大鹏新区监察专
员办公室”。组织开展两轮监察法学习宣传,共计8000 余人
次进行了学习和测试。全面统计新区“六类”监察对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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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监察对象底数。建立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完善监督
执纪监察工作规程、流程汇编、公文文书17 类共55 份,探
索制定管辖制度,严格规范执纪审查程序。探索监察工作向
街道、社区基层延伸,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融合,初步实现
了对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积极推进区级巡察。建立健全区级巡察机制和工作规
划,启动两轮区级巡察,先后对4 个处级单位党组织,3 个
社区党组织进行政治巡察。
创新纪审巡联动机制。创新构建纪检、监察、审计、巡
察“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巡察审计协作、区级巡察审
计先行机制,先后在经济责任审计、生态审计、政治巡察、
全员办案等重大工作中,精准识别、及时移送、协助查处新
区工程领域违规招投标、工程建设履职不力等多条问题线
索,推动一批问题精准治理,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反腐合力有
效凸显。
绩效情况:2018 年,在市纪委监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坚强
领导下,大鹏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
当作为,精准护航重大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区级巡察,创新纪审巡联
动机制,深入开展“严问责、促担当”专项行动,重拳治理城
市更新乱象,联合治理建设工程领域隐患,新区全面从严治
党取得重要成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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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体系建设不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时间
有限,适合单位的绩效体系尚未构建完成,中共深圳市大鹏
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是以监督执纪为主,
在财政部门的规划中,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围绕社会
影响、经济影响、生态影响等三方面进行分析,与单位的实
际业务情况不太吻合。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在此项工作开展
时间较短的情况下,目前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
委员会的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的经验尚有不足,需在未来的
工作中不断的积累经验,方能组成完整、高效的项目团队。
改进措施为:
(1)加强学习。在体系建设不明确的情况下,通过不断
的学习、推进,不断摸索一套适合单位的预算绩效体系,匹
配单位的绩效工作框架,方能建设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通过合作,汲取第三方优
质经验及做法,引入单位,通过前期工作积累,加深职工对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知识体系了解,达到提升专业目的。
2.2018 年度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共深圳市大鹏新
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结合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完成情况,
对纳入2018 年绩效目标管理的1 个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
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25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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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所设定的各
项绩效目标。
3.2018 年度新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中共深圳市大
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无此项目,因此未涉及。
4. 2018 年度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共深
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无此项目,因此未涉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无政府性基
金预算,因此未涉及。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无此项目,因
此未涉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08 万元,比年
初预算数减少8.64 万元,降低8.66%。主要原因是:单位认
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费
用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5 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4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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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
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
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单价50 万元以上
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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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培训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
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其他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
科目中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
(项):指用于有关审计业务活动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
事务支出(项):指单用于有关其他审计业务活动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
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
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
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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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
面的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指用于排水等有关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
等基础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
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
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
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向职工
缴交的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
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
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向职工缴交
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
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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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
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
出(不包括用于购买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
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
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
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等。
(二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
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二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
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
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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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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