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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家出版局为国务院直属局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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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家出版局 为国务院直属局建制的通知 国发〔1986〕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国出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国务院决定将文化部所属国家出版局恢复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出版局的计划、财政、物资分配单列户头。 二、国家出版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后,保留国家版权局的名义,编制暂不增加,仍为一百九十人。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由地方自己定。    国 务 院         一九八六年十月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解读 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家出版局为国务院直属局建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恢复国家出版局为国务院直属局建制的通知 登录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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