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策档案 Governance Archive HOLDINGS 223,918 · FONDS 106
←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2026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般纳税人,税费征管,增值税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