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修改的部分税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9号),自2025年3月24日起,第二条废止。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