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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结束2021年汛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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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防指〔2021〕37号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会商研判,我市已具备出汛条件。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有关规定,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定于10月21日结束2021年汛期。转入非汛期后,各区、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做好今冬明春的蓄水保水、水毁工程修复和危险边坡整治等工作。如遇特殊天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对防御措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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