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plan high 2024-02-28 18:14:40

2024 Shenzhen Civil Affairs Work Plan

2024年深圳民政工作计划

深圳市民政局 mzj
This document outlines the 2024 work plan for Shenzhen's civil affairs system, focusing on political construction, social assistance system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people's livelihoods as key priorities for the year.
Document Text 9,233 characters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机构改革后民政系统踏上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各项民政工作的共同目标,聚焦可感可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持续强化党对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领导,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民政工作,把好民政事业发展政治航向,永葆为民本色。 (一)强化凝心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五民学习教育平台”“致用学堂”“雏鹰讲堂”“廉政课堂”等,分层次、有步骤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交流研讨会等方式,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政治要件闭环办理机制,持续跟踪落实,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模范机关和“四强”党支部创建,选树“四好”党员,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优作风 促发展”四优行动,持续深化“五民党建工程”品牌,扎实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建立筹划部署、跟进指导、督导检查工作闭环机制,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建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聚焦素质提升,打造过硬队伍。开展“三聚焦三促进”专项行动,聚焦凝心铸魂,加强干部思想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促进干部“愿担当”。聚焦实干实绩,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日常、年度、专项等考核结果运用,为优秀干部搭平台,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干部“真担当”。聚焦赋能壮骨,严格政治历练、强化专业训练、注重实践锻炼,切实提升综合素质能力,促进干部“善担当”。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强化警示纪法教育,持续抓好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实做细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二、努力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 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既注重物质帮扶又做好精神关爱,以科技赋能实现既精准又温情的“政策找人”服务,促进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修订《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和《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临时救助急难发生地的属地责任制,优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和“一事一议”程序。适度拓展特困人员残疾种类和等级认定,扩大政策覆盖面,优化照料护理机制,提升特困人员保障水平。探索推进将持有居住证一定年限的常住人口纳入救助范围。指导各区结合实际打造有特色、有影响的社会救助品牌项目。 (二)强化主动发现实现精准救助。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持续提高数据共享质量,拓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应用场景,助力实现各项民生公共服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加快完善综合救助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常态监测、转办推送等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及时汇聚救助信息,形成“一户(人)救助链”。聚焦家庭支出骤增、家庭收入骤减、人口变化监测以及群众反映、部门转介救助等要素,优化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体系,主动发现、精准定位“沉默的少数”。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走访核查+信息动态管理”,做到“救助及时,退出合规”。 (三)优化完善综合帮扶救助体系。科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特困、低边等救助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全城通办”,社会救助服务更加便民。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基层经办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访关爱和照料护理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推动实现“物质+服务”和“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等多维救助模式。 (四)优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优化巡查救助、信息核查、寻亲送返、落户安置等工作机制,形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寻亲送返,扎实稳妥推进接送返乡工作。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推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扩围。 三、积极探索老龄工作发展新路径 围绕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定位,坚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老龄工作全过程,把延长老年人健康寿命、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作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培育发展银发经济,统筹组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推动老龄工作步入快车道。 (一)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市老龄委工作体系和制度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开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等调查研究,不断健全老龄法规和政策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社会参与、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促进各部门涉老政策配套衔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展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 (二)统筹落实老龄工作。加强老龄事业统筹协调,健全党领导老龄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和考核督促作用,有效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持续开展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老年维权服务项目,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友好型社会建设,持续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逐步提升服务能力。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发挥深圳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优势,协同发展改革、工信、科创等部门培育银发经济产业集群,引导各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基础错位发展,打造若干银发经济产业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鼓励支持深业集团等主体成立大健康等相关产业基金,突出孵化功能,扶持银发经济相关领域初创企业快速发展。培育银发经济领域龙头企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按照“一街道一主体”,推动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大力推动健康管理、康复辅具、养老监护等老年科技产品研发与生产,加快推进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场景集成应用。依托智慧社区,汇集老年用品、生活服务、健康保健等功能,打造若干个社区数字化展示体验中心。创新养老消费新模式,发挥互联网、物联网等龙头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培育发展老年人专属综合性互联网电商平台,满足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丰富“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品牌内涵,打造老龄产品项目交流、市场资源开发、老龄科技企业落地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建设持续照护等新型养老社区,发展中高端康养公寓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消费。广泛链接海内外银发经济“产学研教”头部专家资源,积极建设深圳银发经济高品质全链智库,加强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 四、加快打造“老有颐养”养老服务新体系 按照“基本有保障,普惠有市场,高端有选择”总体思路,聚焦老年人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逐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提升家庭基础养老功能、完善服务设施网络、丰富服务供给、壮大养老人才队伍、加强服务监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强化设施空间保障,协同规自、住建等部门推动出台新一轮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推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100%达标;出台工作指引,引导规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多渠道增加供给。出台《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优化配置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资源。探索改革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推进养老补贴制度改革,重点扶持专业化、普惠型养老项目。全年新增养老床位800张,新增长者服务中心(站)23家。落实省“民生十大工程”养老领域五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 (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面落实《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重点加强空巢、独居、失能、重残等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防范化解老年人居家风险。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家政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居家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安全监测、辅具支持、心理关怀等专业化养老服务。持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现有改造意愿并符合资助条件的老年人愿改尽改。落实《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完善长者助餐服务网络,搭建信息平台,优化服务供给,推动长者助餐服务提质增效。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公共用房等场所,推动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满足医学采样样品暂存、转运以及居家上门服务需求,推动社区诊疗、检验、护理、养老服务便利化。 (三)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兜牢兜实特殊困难老人刚性养老服务需求。深化深港养老服务项目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新一批《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加强深港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养老人才激励政策,办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等级(星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五、展现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工作新担当 将“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政策制定、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各方面,推动儿童福利进一步从孤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所有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扩展,创新打造儿童关爱深圳样本。 (一)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政策体系。制定《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和价格补贴机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研制。 (二)着力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现场检查。组织开展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测摸排,优化困境儿童分级分类保障工作制度,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措施,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儿童关爱服务中资源链接、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三)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心建设,提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管理系统升级迭代,持续优化系统服务供给功能,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数据互通。加强收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优化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措施。 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准确把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慈善精神,持续打造全国示范的慈善之城。 (一)加强慈善政策法规创制。结合新修改的《慈善法》,稳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发展战略以及慈善事业重点领域的新趋势、新业态、新问题、新需求等,力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制机制创新、关键要素创新、多元协同合作、慈善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 (二)加快构建现代慈善服务体系。坚持慈善事业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并举,落实“四抓”举措。抓阵地,积极发展社区慈善,进一步推进全市慈善超市示范点(慈善创益空间)建设,打造社区慈善阵地。抓品牌,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健全完善“鹏城慈善项目库”,优化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雏鹰展翅计划”项目,充分动员慈善社会力量服务民生。抓创新,探索建立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等制度,稳慎积极推动慈善信托创新发展,盘活和扩大慈善资源。抓监管,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扎实推动慈善组织合规化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慈善事业支撑保障力度。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开展慈善捐赠榜编制及慈善褒扬致敬等活动,通过“中华慈善日”“深圳慈善月”等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推动将慈善文化纳入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慈善社会力量帮扶困弱群体的典型案例,讲好深圳慈善故事,积极营造社会慈善氛围。加强公益慈善人才队伍建设,实施2024年“鹏城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联合深圳大学推动公益慈善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推动慈善人才的行业认定。 (四)提高“双百工程”建设水平。推进“双百工程”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双百”社工培训和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双百”社工持证率,全面提升“双百”社工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双百工程”在兜底民生服务领域的专业作用。 (五)推动福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秉持稳慎原则,坚持规章制度建设和智慧福彩建设“两手抓”、制度与科技“同发力”,持续推进“阳光福彩、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建设。全面梳理深圳福彩行业的政策制度,在行业发展、内控管理、舆情应对等方面重点着力,加快形成体系严密、环环相扣、务实管用、防患未然、于法有据的系统性制度安排。优化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技术应用,推动“彩票业务可信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深入推进“智慧福彩”建设,将风险防控关键点纳入系统监测管控。抓实深圳福彩行业合规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福彩销售场所监督检查,加强代销者销售行为监管,确保合规经营安全运行。 七、引导社会组织围绕中心大局作出新贡献 坚持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强化综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发挥行业引领、创新驱动和人才集聚等优势,凝心聚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加强党建引领。协同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推动各区将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工作,完成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形成公开征求意见稿。贯彻实施《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抓好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行为监管,常态化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做好省民政厅委托的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登记管理规程,依法依规履行登记管理职责。推进《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职业规范》标准编制工作,建立社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价认定体系。 (三)加快发展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把握河套规划建设契机,持续跟进云计算、超宽带基础设施、物联网等3家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成立登记工作。全力服务落户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主动沟通联系相关部门为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提供财政票据、税务、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交流等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共同促进合规运营发展,支持标准制定及应用。聚力强化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出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综合监管文件,探索民政部等国家部委参与、深圳市属地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确保管得住、用得好。 (四)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合作交流平台,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专业、资源等优势助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指数发布、行业标准制定、人才队伍培育等十二个方面作出新贡献。依托“深i企”等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诉求受理、问题分拨、督办落实、反馈处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评估指标体系,从服务能力、自律规约、运营能力、间接贡献、直接贡献等维度,完善等级评估体系,激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围绕“20+8”产业布局,完善“一集群一协会”体系,协同产业主管部门加大对相关协会培育孵化、能力提升、作用发挥等支持力度,引导协会深度参与产业园区规划、共性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八、实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新发展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能力,创新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效能,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让办事群众感受温暖,为公共服务增加温度。 (一)持续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婚俗改革工作向前发展,打造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成效典范。优化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指导各区合理设置日常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高峰日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高额度,并确保现场直接办理,实现多渠道分流。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试点,为全国全面开展“跨省通办”提供经验模式。完善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婚姻登记机关进公园工作。 (二)深化殡葬领域改革。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指导南山、宝安、坪山、大鹏新区等区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示范项目创建。做好清明、重阳祭扫高峰期服务保障,组织开展海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 (三)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监管,做好数据核对与督导检查工作。稳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推动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开展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解决特殊家庭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难题。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管理。全面落实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向党委请示报告行政区划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联审、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制度。规范市、区、街道三级行政区划图编制、更新和公布流程,探索行政区划图线上统一发布方式。推动解决福田南山线、南山宝安线填海造地区域勘界历史遗留问题,指导相关区依法完成协商、勘界、报审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规范开展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和日常委托管理,持续巩固界线勘定成果,防范化解边界管理风险隐患。 九、推动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快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高质量推进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市民政康复中心A院区、市生命主题文化园4个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建强做优“智慧民政”系统。加快推进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以“智慧民政”建设为抓手,紧扣“一中心、二支撑、三体系、四平台”等核心内容,加快完成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支撑组件、技术标准规范、安全设施等基础平台设施建设,推动运行监测调度中心、数据监测及辅助决策分析系统尽快上线运行。迭代升级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科技寻亲等系统,新上线儿童关爱、慈善业务等系统。 (三)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安全根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全力以赴织密扎牢安全“防护网”,坚决维护民政领域平安稳定。立足民政职能,进一步做好综治维稳、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恐、禁毒等工作,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发现风险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妥善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四)强化民政事业法治保障。统筹推进慈善、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做好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起草市民政局立法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全面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与深度融合。推进筹建深圳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构建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全市民政行业第三批标准化试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广东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以及广东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完成《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等6个地方标准研制工作。 (六)创新民政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通过主题宣传、政策宣传、典型宣传、舆论引导、信息报送等宣传形式,精心打造民政文化品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传播民政生动实践,报道基层一线先进典型,全力打造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息交流平台。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创新融合,通过图文、条漫、短视频等多形式传播,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发布,打造民政宣传精品,积极探索以融媒方式开展民政宣传报道的有效路径。
Topics
social welfare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poverty alleviation
Metadata
Publisher 深圳市民政局
Site mzj
Date 2024-02-28 18:14:40
Category major_policy
Policy Area 民政工作
CMS Category 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References (15)
muni 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开展2023年《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宣传活动
named
muni 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 named
muni 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 named
muni 深圳市深化推进老有颐养“907”幸福康养惠民工程 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行动方案 named
muni 深圳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named
unkn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发展老
named
unkn 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 named
unkn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方案 named
unkn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指南》《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及评估论证项目采购公告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协助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立法调研及评估论证项目的招标公告
named
unkn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named
unkn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
named
unkn 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named
unkn 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修订项目采购公告
named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