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345 characters
市公安局: \r 你局《关于批转执行2013年度空间规划项目〈中山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规划及设置规定〉的请示》(山安请〔2014〕2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r 一、《中山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规划及设置规定》(下称《规定》)符合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同意执行《规定》。 \r 二、《规定》是我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规划与设置的指导依据,我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指路标志规划与设置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定内容。 \r 三、你局要加强《规定》的组织实施,确保《规定》严格实施。 \r 四、你局要在《规定》获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定》。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 2014年3月19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4-03-19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2)
| unkn 山安请〔2014〕27号 | formal |
| unkn 关于批转执行2013年度空间规划项目〈中山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规划及设置规定〉的请示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