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07 09:18:25

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府函〔2023〕24号 shan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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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尾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明确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整理、发布和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创造性。2022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公开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21件、发布市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2条、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290条;推动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汕尾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按期或按年查询时间追溯至2011年1月;拓展线上线下《公报》查阅渠道,编辑出版《公报》12期、政务公开栏8期;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库,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2022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依法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实现“三个100%”。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更加全面的公开平台。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按照要求完成IPv6和适老化改造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络服务,开设问政、查询、征集调查、网上调查、市长信箱、访谈预告等专栏,积极构建互动交流多样化渠道。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22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1702条、网站访问量达11110692次,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69条。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全年通过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信息52条;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线访谈10次。 建立健全培训、评估、监测机制,强化监督保障。发挥考核“指挥棒”和激励导向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优化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巡查制度,安排专人专职监测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组织对全市“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22年共关停、注销23个运维能力不足、关注度较小的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内容质量,强化错敏信息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通报。目前全市共保留94个政务新媒体,并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国办、省办监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质量和公开方式需不断提升优化,公开内容待进一步细化;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新形态监管存在挑战,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亟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 下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范围,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扎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基层对政务公开要点执行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部门职责,梳理更新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细化事项颗粒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形成政策发布前预期引导、发布时同步解读、发布后跟踪反馈的工作闭环,并采用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指导全市各地各单位精准把握《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答复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市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无。 特此报告。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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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汕府函〔2023〕24号
Publisher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hanwei
Date 2023-02-07 09:18:25
CMS Category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Keywords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References (9)
cent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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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办发〔2022〕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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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 粤府办〔2022〕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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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汕府办〔2022〕19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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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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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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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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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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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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