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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人民政府: \r 你镇《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请示》(中沙府〔2016〕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r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5年)》(下称《规划》)。请你镇将该《规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面组织实施,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建设工作。 \r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镇要抓好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空气质量、声环境管理、土壤环境修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重点工作,以便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同时,提前谋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考核验收申请工作,争取尽早创建成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 \r 三、请市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r 四、请你镇在《规划》获得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规划》。 \r \r \r 中山市人民政府 \r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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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lisher |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Site | zhongshan |
| Date | 2016-12-26 00:00:00 |
| CMS Category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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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s (2)
| unkn 中沙府〔2016〕25号 | formal |
| unkn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沙溪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请示 | nam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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