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Text
345 characters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
<br>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br>
附件: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pdf
<br>
商务部
<br>
公安部
<br>
应急管理部
<br>
海关总署
<br>
国家药监局
<br>
2024年4月23日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24-04-23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1)
|
cent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5年第12号 《向特定国家(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