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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59号公告公布的《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灯芯草属及其制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可凭已签发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附件:对《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灯芯草属及其制品的调整表
二〇〇三年六月五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贸司子站)
Metadata
| Publisher | 商务部 |
| Site | mofcom |
| Date | 2003-06-17 |
| CMS Category | 政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