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2025-02-11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苏州市免费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府办〔2012〕250号 s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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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br>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财政局制定的《关于苏州市免费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b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2012年12月25日<br> 关于苏州市免费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br>  <br>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推动婚姻登记标准化和全国信息联网,推行婚姻免费登记”建设要求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苏发〔2012〕14号)精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决定在全市实行免费办理婚姻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一、免费对象<br> 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br> 二、免费项目<br> (一)结婚登记证件工本费9元/对;<br> (二)离婚登记证件工本费9元/对。<br> 三、经费落实<br> 各地要根据国家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的配置标准和职能要求,落实婚姻登记机构工作经费,将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婚姻登记机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br> 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br>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苏州市免费办理婚姻登记的通知的通知.doc<br>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r> 分享到: <br>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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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苏府办〔2012〕250号
Publisher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Site suzhou
Date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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