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ion plan
AI 24%
2025-01-17
"Implementation Plan on Improving Data Circulation Security Governance and Better Promoting the Marketization and Valuation of Data Elements" Answers to Reporters' Questions
《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国家数据局
nda
Document Text
2,229 characters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br>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br>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利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围绕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做出了专门部署。<br>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高流动性、易复制性等特点,通过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实现推动经济发展的倍增效应,但与此同时,也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风险。随着数据开发利用不断深入,数据流通成为大势所趋,数据安全正在从以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为主的“静态安全”,逐步转向以防范数据流通风险为重点的“动态安全”。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在防范数据流通风险的前提下深化数据开发利用,既是守好安全底线的题中之义,也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必然要求。<br>
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完善数据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规则,推动构建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利用,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制度保障。<br>
问:《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什么?<br>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重点是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营造有利于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环境。<br>
当前,我国已陆续制定实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法两条例”)等,数据安全治理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但由于细化规则尚在完善,经营主体在数据流通中仍面临规则不明晰的问题,存在安全顾虑,制约了数据流通利用。<br>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三法两条例”,推动明晰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的安全规则,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和产业培育,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数据滥用风险,降低数据安全合规成本,提升数据安全水平,充分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据开发利用。<br>
问:《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br>
答:《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共提出了7项主要任务,分为4个方面。<br>
一是明晰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数据的流通安全规则。重点是聚焦数据流通过程中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推动明晰具体规则,完善安全保障,打消流通顾虑。在企业数据方面,重点是推动明晰重要数据认定、提供、脱敏等方面的规则;在公共数据方面,重点是明晰数据提供方、接收方的安全责任,完善授权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在个人数据方面,重点是推动明晰个人信息匿名化规则,完善个人数据权益保障机制。<br>
二是完善数据流通过程中的责任界定、安全技术应用要求。数据的易复制性导致数据在流通过程中容易被泄露、滥用,安全责任难以清晰界定,造成数据流通顾虑。《方案》推动构建各负其责的界定机制,完善数据安全审计和溯源机制,探索新型治理模式。同时,在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前提下,引导企业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做好数据流通安全防护。<br>
三是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离不开市场化的安全服务供给。当前,我国数据安全产业加快发展,但面向数据流通安全的服务供给还需进一步提升。《方案》通过推动数据安全服务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培育数据流通安全检测评估、安全审计等服务,丰富和扩大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提升数据流通安全效能。<br>
四是防范数据滥用风险。随着数据流通利用日益深入,获取、处理、使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门槛也将日益降低。防范数据滥用风险,是维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重要内容。为此,《方案》提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处置机制,提升数据流通安全风险应对能力。<br>
问:下一步将如何抓好《方案》贯彻落实?<br>
答: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完善细化规则,加快个人信息匿名化、重要数据脱敏、数据流通安全审计等标准制定,组织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典型案例,进一步明晰具体规则,保障相关法规政策落地实施。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加强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协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和协同配合,提高监管效能。三是支持先行先试,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等地方不断探索新型治理模式,及时总结试验经验,持续提升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效能,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通。<br>
附件:
Metadata
| Publisher | 国家数据局 |
| Site | nda |
| Date | 2025-01-17 |
| CMS Category | 政策解读 |
Verification
References (3)
|
cent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
named |
|
unkn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named |
|
unkn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named |
Citation Network
Full networ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