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medium 2004-12-09 00:00:00

Notice on Forwarding the Opinion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Work of Curbing Illegal Road Checkpoints, Fees, and Fines in Our Province

转发省政府督察队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府办〔2004〕112号 gd
This document forwards a provincial-level opinion requiring local governments and departments to strengthen efforts to curb illegal road checkpoints, fees, and fines, emphasizing unified action, leadership accountability, supervision,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Document Text 2,036 characters
粤府办〔2004〕112号转发省政府督察队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意见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 省政府纠风办(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日)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省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头上路问题得到制止,恶性“三乱”事件已基本杜绝,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处理,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上路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加强,行风明显改善,违纪违规上路案件逐年减少,为保证公路通行安全顺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务院纠风办、减负办,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由于我省公路里程长,执法队伍大,面临的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加强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 治理公路“三乱”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治理工作的形势,进一步加深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治理工作。要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加强沟通和协调,认真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项措施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抓紧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确保明年上半年全省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治理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治理公路“三乱”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整体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健全治理公路“三乱”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办公室、省纠风办要制订治理工作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对治理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那些因领导不力,导致公路“三乱”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者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检查,强化监督,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更好效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治理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相结合,将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及时将治理工作的目标、政策措施及成果向社会公开,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检查的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治理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不断加大从源头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深化交通管理体制、执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和完善运营市场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的根本方法和措施。通过健全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通过教育培训的途径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依靠加强监督的方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 五、立足教育,提高素质,抓好队伍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寓于执法活动之中。当前尤其要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超范围执法、刁难群众以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督察队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各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督察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规范、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 六、发动群众,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治理公路“三乱”的氛围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我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近两年来,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公路收费站撤并力度,目前,我省各公路收费站布局基本合理,符合交通部的规定,收费站点“过多过密”问题基本解决,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省治理公路“三乱”的措施和成效。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公路“三乱”行为,自觉抵制公路“三乱”,在全社会营造治理公路“三乱”的氛围。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
Topics
transportation regulation governance anti-corruption
Metadata
文号 粤府办〔2004〕112号
Publish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Site gd
Date 2004-12-09 00:00:00
Category normative
Policy Area 治理公路三乱
CMS Category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