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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ord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ACC. 144428
粤办函〔2015〕564号

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n Issuing the Key Task Division for the Guangdong Province Smart Manufacturing Development Plan (2015-2025)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Issuer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Date
2015-11-19 16:28:28
Instrument
strategy
Cited by
7
This document assigns specific responsibilities to provincial departments and local governments for implementing the Guangdong Province Smart Manufacturing Development Plan (2015-2025), covering areas such as innovation systems, intelligent equipment, Internet Plus manufacturing, and smart manufacturing transformation.
Full text · 原文 2,249 字
粤办函〔2015〕56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 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对加快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各参与单位要各负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的贯彻落实,并按照本方案要求配合各牵头单位推进各专项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3日 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 重点任务分工 一、构建智能制造自主创新体系 (一)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三)建设智能制造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配合) (四)推动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二、发展智能装备与系统 (一)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和智能化装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二)培育发展系统集成及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配合) 三、实施“互联网+制造业”行动计划 (一)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二)推动“互联网+生产制造”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等部门配合) (三)推进工业云平台建设和大数据集成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 (一)实施“机器人应用”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二)推动制造业新一轮智能化改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三)推广绿色制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配合) 五、提升工业产品智能化水平 (一)推动智能移动终端多样化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二)提升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三)发展智能交通电子信息产品和智能医疗设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四)推广智能轻工消费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六、完善智能制造服务支撑体系 (一)加快发展工业设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二)大力推进研发服务。(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省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四)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部门配合) 七、加强统筹协调 (一)建立全省智能制造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各地按照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牵头) (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强化市场监管,形成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工商局牵头) (二)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配合) 九、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一)加大信贷对智能制造领域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省金融办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二)探索设立省智能制造产业基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三)探索装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模式,探索建立由项目业主、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品保险机制。(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十、加强财税政策扶持 (一)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相关专项工作。(省财政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措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局牵头,省财政厅、国税局等部门配合) 十一、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等部门配合) 十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等部门配合) createPageHTML(1, 0, "t20151119_628493", "html");